化學品首次進境及有毒化學品管理是指為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加強化學品首次進口和有毒化學品進出品的環境管理,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全同海關總署和原外經貿部,根據《關於化學品國際貿易資料交流的倫敦準則》,聯合制定了《化學品首次進口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規定》,同時發布了《中國禁止或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對首次進口化學品和進出口有毒化學品進行監督管理。
化學品是指人工製造的或者是從自然界取得的化學物質,包括化學物質本身、化學混合物或者化學配製物中的一部分,以及作為工業化學品和農藥使用的物質。
有毒化學品是指進入環境後通過環境蓄積、生物累積、生物轉化或化學反應等方式損害健康和環境,或者通過接觸對人體具有嚴重危害和具有潛在危險的化學品。
化學品首次進口是指外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國出口其未曾在中國登記過的化學呂,即使同種化學口已有其他外商或其代理人在中國進行了登記,仍被視為化學品首次進口。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審批化學品首次進口環境管理登記申請時,對符合規定的、準予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並發給準許進口的化學品進口環境管理登記證;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審批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申請時,以符合規定的發給準許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施行通知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學品首次進境及有毒化學品管理
- 相關法文:《禁止的有毒化學品名錄》
- 不包括:品添加劑、醫藥
- 對象 :具有潛在危險的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