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永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莊河大鄭潘店屯
- 出生日期:1842
- 逝世日期:1911
西大會,起事抗捐,後世評論,
西大會
清政府簽訂《辛丑條約》後,為還賠銀,賦稅成倍增加,官府盤剝更加殘酷,人民無法生存,被迫聚眾反抗。當時莊河各會首紛紛“聯莊”抗捐,一會有警,鄰會立即支援。潘永忠和莊河以西的大鄭、明陽、尖山等會會首“聯莊”,被人稱為“西大會”。
1909年春,潘永忠領導“西大會”2000餘人抗捐搶糧,攻打、砸爛稅捐機構,驅走了稅吏。復州的高丕儒、顧人宜也率眾積極回響,給清官吏以沉重打擊。1910年夏、秋季節,莊河地區嚴重水災,受災民眾度日維艱,捐稅不但未減,還增加許多附加款項,因而民眾抗捐鬥爭更加強烈。1911年,他不顧年事已高,派人四處聯絡各地會首,把分散抗捐的民眾聯合起來,共同行動,使抗捐鬥爭規模越來越大,遍及莊河全縣。當時,民眾為抗捐,晝夜不停地趕製武器、火藥武裝自己。
莊河同知王孝偁得知潘永忠起事抗捐,慌恐萬狀,一面糾集官軍鎮壓,一面利用明陽山土豪倪林等人另組“紅會”,企圖挑起民眾毆鬥,瓦解抗捐力量。潘永忠和另一首領隋守真率領抗捐會眾打退了官軍和“紅會”的進攻。在8月27日組織4000餘會眾,帶著抬桿、土槍等武器,奔赴縣城,層層包圍莊河。守軍緊閉城門,大小官員膽戰心驚,龜縮縣衙內。他派人要知縣王孝偁立即答覆民眾要求,廢除苛捐雜稅。王孝偁採取敷衍、拖延態度,他遂下令轟開城門,衝進縣城。隨之,抗捐民眾包圍了廳署,搗毀了議事會所,王孝偁被迫答應了民眾的要求。
起事抗捐
潘永忠在莊河起事抗捐,轟動東三省,震動奉天(今瀋陽)官吏。東三省總督趙爾巽將潘永忠視為“遼東大患”、“伏莽鬧亂”和“莊河民變”,立即給清廷奏摺:“地方匪徒時有抗官情事,尤以莊河之潘永忠,復州之高丕儒,稔惡最著。匪眾勾結愈廣,大股二三千人,小股亦數十百人,勢甚洶洶,鳳凰城,岫巖各屬,人心亦均動搖”。同時派營務處會辦王安中,右路巡防統領馬龍潭率清軍千餘名兼程莊河鎮壓。
9月11日拂曉,清軍在明陽張店、後姚屯附近以精良武器鎮壓抗捐會眾。潘永忠率抗捐會眾奮起反擊,奮勇殺敵,另一首領孫長興從右翼猛撲官軍。上午10時左右,清軍逐漸不支。駐花園口清軍巡防隊隊長高某(綽號高瘋子)率隊趕來增援官軍,戰況急劇變化。潘永忠為保存力量,減少傷亡,當機立斷,由隋守真率少數會員牽制官軍,其餘分多路轉移。待官軍發現時,抗捐民眾早已蹤影全無。從9月11日到15日,雙方激戰6天,互有傷亡,抗捐首領之一王春發戰死。
9月16日,潘永忠率高連升等12人在大鄭張家嘴子乘帆船西行,計畫到城子坦東磴,聯繫復州高丕儒準備重整旗鼓與官軍對抗。船行至尖山史屯南大砣溝,因潘永忠突發痢疾,下船延醫治療,到復元屯隋家大院被“紅會”發現。倪林會同官軍將其包圍。潘永忠將高連升等8人先行轉移出去,他病體無力仍與掩護他的3人一起拚命抵抗。倪林下令搬草點火。潘永忠鑒於隋家老小20多口性命,毅然挺身而出,被倪林活捉。“紅會”為向縣衙領賞,將潘永忠帶上木枷,用鐵釘將他釘在大車兩邊廂板上送往莊河。潘永忠忍著劇痛沿途大罵狼犬官吏,民眾無不咽聲垂淚。莊河廳將潘永忠70歲(虛歲)改為50歲上報奉天,趙爾巽立即親批潘永忠死刑。1911年9月22日,潘永忠在莊河街南黃泥坑刑場就義,時年69歲。
後世評論
潘永忠就義後,關外討虜大都督藍天蔚(原北洋新軍第二混成協協統)於1912年親臨莊河,在潘永忠墓前灑酒奠祭,並親題輓聯:“永世以謀生,想公生已臻老年,猶有滿腔熱血;忠臣不怕死,惜君死未得正命,空留一片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