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忠藹,新豐縣民政局原主任科員。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潘忠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潘忠藹,新豐縣民政局原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潘忠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