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榮(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檢察官)

潘志榮(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檢察官)

潘志榮,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文化。1985年參加工作,1992年7月入黨。一級檢察官。

現任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檢察院派駐滿都拉口岸檢察室兼希拉穆仁檢察室主任、內蒙古自治區達茂旗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志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5月
  • 職業:公務員
  • 信仰: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獲得榮譽,人物事跡,

人物履歷

1986年調入達茂旗檢察院。
現任達茂旗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派駐滿都拉口岸檢察室兼希拉穆仁檢察室主任。
十九大代表。

獲得榮譽

2015年6月25日上午,包頭市達茂聯合旗隆重召開向潘志榮同志學習動員大會,並授予潘志榮“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2016年6月,獲得全國“兩優一先”表彰。
2016年11月11日,憲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評選活動及頒獎禮”舉行新聞發布會,潘志榮成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2016年12月4日,被評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2019年6月14日,被列入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2019年6月25日,被授予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

人物事跡

心中有黨、信念堅定,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潘志榮胸懷大局,紮根基層,堅守邊疆少數民族地區,三十年如一日,默默無聞,任勞任怨,從未向黨組織提出任何條件。作為一名基層幹部,潘志榮同志始終保持著高昂的工作熱情,對於工作,他不分內外,無論是組織交辦的,還是民眾提出的,他都一絲不苟,認真對待。達茂旗氣候惡劣,條件艱苦,他以苦為樂,即使面對調入市區工作的大好機會,他依然選擇執著堅守。他舍小家顧大家,忙碌操勞,在檢察院工作近30年,只請過6天假。因常年下鄉,飲食無律,他患上了嚴重的腸胃病和腿部風濕,身體日漸消瘦,但仍無怨無悔。他猶如不知疲倦的“永動機”和傳遞正能量的“倍增器”從一點一滴做起,無怨無悔,堅持不懈,贏得了當地幹部民眾的廣泛認可和普遍讚揚。
心中有責、愛崗敬業,始終堅持創新進取精神
潘志榮對檢察事業充滿激情,曾是檢察業務“門外漢”的他,經過堅持不懈地刻苦研讀、虛心求教、摸索實踐,成長為全區檢察系統蒙漢雙語檢察業務專家型人才,並帶動培養出一批蒙漢兼通的檢察工作行家裡手。他認真履行檢察職能,嚴格把好司法公正最後一道防線,辦理各類案件610餘件,無一錯案。他以敏銳的職業直覺,發現並監督公安機關查處了以普通葵花籽冒充種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為農民挽回巨額損失,被評為全區檢察機關打擊制假售假、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精品案件。他工作理念新活,在他的建議下,破壞草場案件庭審直接搬到了案發地,讓農牧民身臨其境接受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保護草原意識;他推動建立的惠民項目資金資料庫,對惠民項目資金下撥使用全程進行監督,不但增強了職務犯罪預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還有效保障了近10億專項資金及時安全地惠及全旗各族農牧民民眾。他總結的基層少數民族地區工作“會、懂、信、實”四字要領,得到各族幹部職工和農牧民普遍認可。在他的帶動下,達茂旗檢察院蒙漢雙語訴訟、滿都拉鎮口岸檢察室工作、基層牧區職務犯罪預防等工作,成為全區檢察系統具有影響力的品牌。
心中有民、心繫百姓,始終保持親民愛民為民公僕情懷
潘志榮從事檢察工作近30年,特別是擔任檢察室主任以來,為了解民眾法律訴求、宣傳檢察工作、摸排職務犯罪線索,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時間工作在基層農牧區,走遍全旗77個嘎查和行政村,巡訪過980多個牧場點與3400多戶農牧民,化解矛盾糾紛近百起,記載84000多字的《民情日記》,收集了大量檢察工作第一手資料。他發揮精通蒙語蒙文的特長,通過入情入理的“話療”,打開了一個個涉案蒙古族嫌疑人的心扉,案件成功辦理,嫌疑人還表示改過自新。他專門製作蒙漢雙語“檢民聯繫卡”發到5000多名民眾手中,並始終兌現24小時不關手機承諾,被百姓稱為貼心“一叫通”。他三赴90公里外的犯罪嫌疑人家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之以法,為70多歲老阿媽追回7000多元的養命錢。為了協商礦山賠償牧民事宜,他廢寢忘食,因勞累過度半夜突發心臟病,經搶救轉危為安幾天后又奔向草原。他每年接到農牧民訴求電話近200次,次次有答覆。他心裡時刻記掛著民眾,手機里保存著320多個農牧民民眾的電話,並經常打電話問候或者嘮家常。他的無私大愛超越了民族和職業的界線,與各族民眾和睦相處,守望相助,把牧民的事兒當成分內的事兒,當成自己的事兒。幾年前,潘志榮在尋訪時了解到,牧民斯琴高娃的丈夫因患腦血栓疾病而半身不遂,家境非常貧困,兒子秦達孟被大學錄取後也因交不起學費而準備棄學。潘志榮主動承擔起秦達孟的學費,一資助就是四年。他還以自己的工資收入證明作抵押,連續6年幫助貧困蒙古族牧民貸款發展畜牧養殖,將無私大愛奉獻給少數民族兄弟,與少數民族同胞結下了深厚的“安達情”。
心中有戒、敢於擔當,始終保持公平正義的職業操守
他不徇私情,堅持“三不做”(有悖良心的事不做,違反法律的事不做,有損檢察形象的事不做),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優良品質和檢察官的浩然正氣。十幾年的老朋友涉嫌騙取保險理賠款,他依法嚴查,繩之以法,鐵面無私,贏得了廣大民眾的信任。他嚴修司法廉明之身,從未收取涉案人員半點好處。下基層巡訪辦案,他自帶一伙食,即使在農牧民家裡吃頓飯,也會按標準付費。一名熟識的嘎查幹部擅自將嘎查五千多畝機動草場承包出去,套取國家禁牧補貼款4萬多元,他不循私情,及時報告,徹查案件。對拍手稱快的牧民的感謝,潘志榮一一婉拒:“維護牧民的合法權利,打擊侵牧害牧犯罪是一名檢察官應該做的。”他在工作中勇於擔當。一個採礦點有人趁夜盜採,涉及國土部門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協助犯案。潘志榮在現場蹲守數小時後,盜採嫌疑人現身,欲開挖掘機逃竄。暗夜中,潘志榮不顧個人安危,追出數百米,衝到車前,厲聲呵斥嫌疑人下車。潘志榮的一身正氣產生強大震懾,嫌疑人最終下車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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