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伊,明蘇州府吳江人,字伯衡。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隆慶末官刑部郎中,萬曆中出知九江府。坐在刑部失察冤獄,謫知陳州,後官至廣西布政司右參政。
基本介紹
- 本名:潘志伊
- 字號: 伯衡
少東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地:明代蘇州府吳江
- 主要作品:《山東問刑條議》、《不遇紀事》
潘志伊,字伯衡,一字嘉征,號少東,明代蘇州府吳江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仕終廣西布政司右參政,授定州(今河北定縣)知州,革除對官吏的額外補貼,嚴肅駐軍紀律,使境內比較安寧。三年後轉南京刑部郎中,奔母喪。萬曆二年(1574年)起任刑部郎中。已故慶雲侯周壽之孫、指揮周世臣夜間被殺,巡捕張國維肯定是家丁王奎與丫環荷花通姦,殺主人。他認為結論可疑,應暫緩發落。國維賄賂負責刑部的左侍郎翁大立的手下人,讓翁催促他結案。他與之僵持,乃移請其他司會勘。而該司郎中徐一忠等草率從事,秋天將王奎處決。四年冬天,他到山東審案,繼又任江西九江知府。此時京城捕獲大盜朱國臣,朱供稱周世臣為他所殺。給事中周良寅等彈劾翁大立,翁被削職。潘亦因沒有把王奎一案辦到底,降為陳州(今河南淮陽)知州。他到任後,開倉救災,節省用度千金。十一年遷南康(今江西星子)知府,恢復廬山白鹿洞書院學田三十餘頃。五年後遷按察副使袁州(今江西宜春)兵備,開倉救旱災。十九年,升太僕寺卿調陝西,恢復甘肅馬政秩序。又二年改任廣西參政。在陳州時,他曾讓提督學道孫丕揚處理某生員侵奪本家孤寡財產事。丕揚不僅不處理,反而與他結下夙怨。此時,丕揚當上吏部尚書,在考核時重提王奎一案,將他罷免。著有《山東問刑條議》、《不遇紀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