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科技局

潁上縣科技局下設:辦公室、綜合計畫信息股、工業科技股、農醫科技股、市場管理股、專利管理辦公室等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潁上縣科技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潁上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

工作職能

1、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科教興縣戰略的各項規劃和計畫。
2、研究制訂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制訂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的措施;組織制訂與實施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選擇對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科技項目,組織力量進行攻關。
3、合理使用和管理各項科技經費,負責重點實驗、示範基地、中試基地、星火密集區、新技術開發小區的規劃、上報、審批和建設,管理科技工作。
4、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產品及企業的報批,歸口管理全縣民營科技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
5、管理全縣技術調撥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市場的行政執法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建立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網路。
6、管理全縣科學技術成果,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獎勵、推廣和保密工作;管理全縣專利事務工作,歸口管理和協調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7、歸口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以及科技檔案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歸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
8、協同有關部門制訂與科技人員有關的政策、法規性檔案,指導科技管理幹部和各類技術培訓工作。
9、指導與協調各部門開展科技興農、科技興企、科技興鄉(鎮)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扶貧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技局設定6個股室。
1、辦公室
協縣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間的工作關係;制訂委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檔案,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訪、督查、計生、綜治及機關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聯繫與協調;負責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和科技經費的財務管理,歸口管理地方科技事業費;負責科技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民營科技機構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本委老幹部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2、綜合計畫信息股
組織制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確定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組織編制縣科技攻關計畫、重點科研計畫和各類科技開發計畫;組織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上報和管理項目的招標、監督檢查和主題工作;負責科技統計王作;科技政策調研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公報和保密工作:負責縣級科技成果的評審和獎勵,審查和申報上級獎勵項目;參與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和有關關鍵新技術的引進、中試或示範工作;負責對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發布;收集、整理各類科技信息,分類歸檔;提供本縣優先發展領域必需的科技信息;建立項目庫,提供科技信息諮詢服務及專利信息檢索;負責全縣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制訂並組織實施信息技術發展規劃。
3、工業科技股
研究制訂工業科技發展戰略、計畫、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工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研、攻關、開發等科技計畫項目;組織制訂高新技術成果商品化、產業化政策措施和高新技術園區的發展計畫、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各類火炬計畫項目;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火炬計畫項目的申報和認定;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發展新興產業,培育現代化企業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本縣先進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論證、評估;負責其他工業科技項目管理。
4、農醫科技股
研究制訂促進農業科技發展戰略、規劃、計畫;組織協調全縣科技興農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攻關、農業技術開發計畫及農村科技示範工程;負責組織實施各類星火計畫和星火密集區的培育、建設工作;負責農業和醫藥衛生科技項目的管理;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科技進步。
5、市場管理股
貫徹執行《科技契約法》和《安徽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技術市場有關政策和管理法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速培育和發展技術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協調全縣技術市場交易活動,規劃建立技術市場管理隊伍、技術中介服務組織和技術經紀人隊伍;負責管理全縣民營科技王作。
6、專利管理辦公室
負責專利行政執法檢查,參與技術市場的管理;管理和協調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專利的申報;依法保護專利產品及專利權人,建立本縣專利技術檔案和專利技術項目庫;介紹國內外新型專利技術,為本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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