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主要職責:
1、執行政府採購法律規章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
- 職能:執行政府採購法律規章制度等
- 內設機構:4個
- 核定編制:6人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規定和省、市統一部署, 設定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副科級)。受縣財政局委託,對全縣政府採購工作履行管理職能。
1、執行政府採購法律規章制度。
2、按照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接受採購人委託,組織實施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中的項目採購,接受委託代理其他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
3、擬定政府採購項目採購方案,根據批准的方案組織實施。
4、發布政府採購信息,登記和管理“供應商庫”。
5、負責組織採購單位和中標供應商簽訂契約書。
6、管理採購活動記錄、招投標檔案等資料檔案,按要求提供政府採購報表、數據統計、分析資料等信息。
7、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採購中的投訴、爭議和糾紛。
8、負責集中採購業務人員的培訓。
9、接受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1、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綜合信息股
負責建立健全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中心的內部管理、文書檔案管理、後勤管理,負責建立與本縣政府採購相適應的信息系統及網站系統。負責與新聞單位聯繫,組織發布政府採購信息,組織各種對外宣傳活動和宣傳報導。
2、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項目管理股
負責受理採購人的委託,與採購人溝通採購需求,簽訂《招標代理協定》、《政府採購協定書》;根據採購項目的需求提供、聯繫論證並對專家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評價;負責政府採購契約文本的編制及審核,根據採購人的委託,組織簽字儀式及貨物驗收等工作;負責受理採購有關部門的質疑,並配合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取證和處理等工作。
3、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採購執行股
主要負責實施政府集中採購目錄項目內的貨物、工程、服務類的採購業務及採購事項;配合項目管理股簽訂《招標代理協定》、《委託代理採購協定書》;組織專家論證技術需求,編制《招標(談判、 詢價)檔案》;組織詢標、投標、資格審查、開標、評標、確認評標(談判、詢價)結果等工作。
4、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結算統計股
負責供應商的保證金、履約金的收退、對採購項目各環節和過程進行審核和監督,對採購契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向供應商辦理採購項目有關結算手續,統計採購單位、採購預算執行情況及編制採購統計報表,管理資金帳戶及各種票據。
潁上縣政府採購中心核定編制6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