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潁上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 主要職責:制定年度擔保業務發展規劃
- 內設機構:4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潁上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要職責:
(一)制定年度擔保業務發展規劃、財務計畫和盈虧處置方案;
(二)擬定擔保中心內部職能機構的設定與調整;
(三)擬定擔保中心章程和內部督促具體規章;
(四)負責對被擔保企業的資信評估,依法開展擔保業務;
(五)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我縣下崗職工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工作;
(六)組織實施追償、清算與重組業務;
(七)負責向專家評審小組提交重大擔保事項;
(八)承辦縣政府及主管局交辦的重大擔保事項。
內設機構
(一)潁上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綜合業務股:負責擬定發展規劃和年、季度工作計畫,根據各部門職能分工提出任務分解初步意見,作好督查和反饋工作; 起草綜合性報告檔案,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的財務、行政、人事、勞動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潁上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擔保業務股: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積極籌措、管理和運作擔保資金;受理擔保申請,對擔保業務進行審核, 對符合條件的擔保對象辦理擔保業務;對擔保業務履行全程跟蹤服務、監督反饋,及時提呈擔保對象的運營情況報告,嚴格監控。
(三)潁上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風險管理股:負責擔保業務風險的防範,收取、管理風險準備金;對資信評估和擔保業務進行審核,發現問題及時提出並採取風險防範措施和化解辦法;落實反擔保措施,當發生擔保風險後,對抵押資產進行處置和變現;負責擔保債務的代償和追償。
(四)潁上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信息管理股:負責全縣中小企業信息收集,及時掌握在保企業的各項信息,並對中心繫統軟體進行更新和維護,為中心擔保決策及時提供政策、法規等方面的信息。
人員編制
潁上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1名,股級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