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公益性事業單位局。對濁漳河侯壁水電站以下、清漳河匡門口水文站以下至漳河幹流觀台水文站以上的水事糾紛多發河段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治理、統一調度、統一管理,實施漳河水量分配方案,解決漳河水事糾紛,保持該地區水事秩序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河上游管理局
- 發源:山西省
- 流經:河北、河南
- 匯入:衛運河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管轄區域
漳河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定管轄範圍內水利發展規劃,負責相關規劃的監督實施;根據授權,負責水工程規劃同意書制度的論證工作;根據授權,負責開展直屬水利工程項目及單位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編報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二、負責管轄範圍內水資源的管理和監督。按照規定和授權,組織實施國務院批覆的漳河水量分配方案,在管轄流域內組織開展跨省調水和重要水工程的水量調度;按照規定和授權,組織編制年度水量調度計畫和應急水量調度預案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和授權,負責取水許可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負責管轄範圍內水資源保護工作。參與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功能區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監測和水功能區納污總量監督工作;負責水質監測和水質站網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轄範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管轄工程洪水預報方案和防洪搶險預案的編制;按照規定或授權,對管轄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按照規定,負責管轄範圍內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轄範圍內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和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水文情報預報工作。
六、組織實施管轄範圍內河流的治理和開發;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所轄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所轄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授權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所轄河段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協助開展水利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流域性水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職權範圍內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水事違法行為;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省際水事糾紛的預防與調處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水利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授權範圍內國有資產的運營或監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價格調整建議,指導監督收費工作。
九、承辦海河水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局機關內設機構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2.水政水資源處(水政監察總隊、防汛抗旱辦公室)
3.計畫處
4.財務處
5.人事處(退休職工管理處)
6.建設與管理處
7.監察處
8.審計處(與監察處合署辦公)
工會(中國農林水利工會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委員會)(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二、直屬單位(均為正處級)
1.河道管理一處
2.河道管理二處
3.河道管理三處
4.水文水環境中心(海河流域水環境監測中心漳河上游分中心)
5.綜合事業發展中心
6.清漳河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