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正縣級建制,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動態,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促進民族和睦、宗教和諧,保障和維護少數民族、宗教界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動態,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促進民族和睦、宗教和諧,保障和維護少數民族、宗教界合法權益。
2.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村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指導少數民族和民族村制定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
3.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依法履行職能、處理宗教事務重大事件,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宗教友好交往活動;引導宗教界開展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各項活動,指導宗教團體辦理有關事務。
4.指導鄉(鎮、街道)管理民間信仰活動及場所,對涉及民間信仰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建議;協助鄉(鎮、街道)政府及時處理民間信仰方面的重大問題。
5.負責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負責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和宗教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