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局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和來訪;組織辦理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查重要事項的落實。
稅政(社保)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附加費、以工建農以工補農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預算外資金調節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他費、金等的政策管理工作,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配合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費收入計畫建議數分析社會保險費收入進度情況;負責社會保險費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征管(法規)信息科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四、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基層徵收、管理科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財務制度;審核彙編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人事監察科
負責本局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出國(境)的報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監督本局基層單位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徵收科
負責受理納入辦稅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實施辦法(試行)的各類涉稅受理事項,按規定錄入本工作環節的計算機信息資料,並根據工作流程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負責辦理納入辦稅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實施辦法(試行)的各類涉稅辦理事項,按規定錄入本工作環節的計算機信息資料。負責視窗查驗發票的違章處理。負責通知納稅人領取涉稅事項辦理結果。負責接受、安排納稅人預約服務要求。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為納稅人提供稅務諮詢。在提供服務時須嚴格按照《漳州市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實施辦法(試行)》“五好規範”要求執行。負責稅收征管資料的檔案管理,須按省地稅局閩地稅征[2001]24號文規定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提供使用工作。完成局領導賦予的其他在辦稅服務中心就能實現的稅務職能。
管理一科
負責稅收政策、征管法的貫徹執行和稅法宣傳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納稅申報質量的審核;負責日常稅基管理及清理欠稅工作;加強與重點稅源戶辦稅員的溝通與聯繫,確保有的放矢管理;落實個人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重點行業的管征辦法;負責註銷戶的稅收清理及日常稅收檢查、發票檢查和企業所得稅彙算;負責對申請自印發票的審核報批;開展稅收調研,分析稅源增減變動因素,跟蹤管理;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管理二科
負責稅收政策、征管法的貫徹執行和稅法宣傳工作;負責對管轄企業稅收徵收方式的認定;負責對管轄戶納稅申報質量的審核;負責日常稅基管理及清理欠稅工作;負責註銷戶的稅收清理及日常稅收檢查、企業所得稅彙算;負責對外來建安企業的立戶管理及對工程項目的稅款跟蹤;負責設立工程項目及施工進度的納稅情況台帳;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的認定;負責建安企業初次領購發票審核;負責對建安行業及行政事業單位的稅收管徵調研;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管理三科
負責稅收政策、征管法的貫徹執行和稅法宣傳工作;負責稅款徵收方式的確定和非正常戶的認定;負責對商業企業納稅申報質量的審核;負責日常稅基管理及清理欠稅工作;負責定期定額(定率)的管理工作;負責對非獨立的商業門點、櫃檯等漏征漏管戶的清查;負責註銷戶的稅收清理及日常稅收檢查、企業所得稅彙算;負責商業企業的稅收管徵調研;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管理四科
負責稅收政策、征管法的貫徹執行和稅法宣傳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納稅戶稅款徵收方式的審核、認定;負責對管轄戶納稅申報質量的審核;負責日常稅基管理及清理欠稅工作;負責對非正常戶的審核認定及註銷戶的審核清理工作;負責定期定額(定率)戶的核定工作、定額發票供應的審核報批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註銷戶的稅收清理及日常稅收檢查和企業所得稅彙算;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