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縣地方稅務局

東山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19日組建,縣局機關設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信息技術科、規費管理科、稅政科、計畫財務科、征管(法規)科等8個科(室)和一個非常設機構效能辦。基層下轄西埔分局、銅陵分局、陳城分局、涉外所、樟塘所、杏陳所等6個分局(所)和一個縣局直屬機構稽查局。同時全縣設有西埔和銅陵二個辦稅服務廳。至2012年7月,全局共有人員61人,退休人員11人;中層以上31人,占50.8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59人,占96.7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34人,占55.73%;黨員幹部51人,占70.8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山縣地方稅務局
  • 地理位置:東山縣
  • 上級機關:東山縣人民政府
  • 組建:於1994年9月19日
機構概況,獲得榮譽,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在東山縣委、縣政府和省、市地稅局的正確領導下,該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圍繞組織收入中心工作,探索專業化稅源管理,最佳化服務方式,推進行風效能建設,深化幹部隊伍建設,凝心聚力,開拓進取,各項工作呈現了齊頭並進的良好勢頭。“十一五”時期,該局共組織各項收入10.62億元,年均遞增39.5%;2011年,組織各項收入突破6億元,增長50.98%,收入連年攀升,為地方經濟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同時,連續被省委、省政府評為7~11屆省級“文明單位”;被省總工會授予2012“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狀”光榮稱號;被省地稅局授予“2011年度全省地稅系統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光榮稱號。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市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辦理縣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查縣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人教科
負責全局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領導班子考核任免、後備幹部以及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管理全局人事檔案。制定全局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監查室
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機關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本局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計財科
匯總分析全局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局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全局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全市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征管(法規)科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有關稅收征管辦法、制度、規定等。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負責協調解決征管工作中的爭議問題;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負責地稅系統征管業務規程的規範管理;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負責管理延期繳納稅款工作;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和實施細則,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擬定稅收業務規章制度。
規費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稅政科
負責指導全局的政策法規工作。負責重要的稅收政策、法規和地方稅制改革方案調查研究的組織協調工作,並負責審核上報;會同有關股室審核、協調有關部門轉來的法規、規章草案中涉及稅收方面的條款。負責縣局與有關單位聯合制定下發的對納稅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包括批覆、補充或解釋性檔案)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稅務聽證、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制定行政處罰工作制度。負責擬定和解釋稅務行政執法責任、稅收執法檢查、稅收執法過錯追究、重大案件審理等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市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司法方面的鑑定、解釋工作,對外出具稅收法律意見書。負責定期對市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清理、鑑定。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印花稅、資源稅、菸葉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解釋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開展稅收調研,提出有關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
信息科
負責全局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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