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大學生法律協會規章制度

為加強本協會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本協會發展壯大,提高工作效益,根據法協相關規定及中心工作宗旨,特制定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大學生法律協會管理制度。

協會制度,考勤及考核制度,協會例會制度,協會評分制度,

協會制度

第一條:協會全體幹事必須遵守法協章程,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第二條:協會倡導樹立“共榮共恥”的思想,禁止任何幹事做有損協會利益、形象或破壞協會發展的事情。
第三條:協會通過發揮全體成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成員的思想、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斷壯大協會實力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條:倡導協會幹事與幹事之間、幹事與其他協會幹事之間積極交流,相互合作。為幹事很好了解協會動態和協會任務。
第五條:鼓勵協會幹事積極參與協會的決策與管理,鼓勵幹事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第六條:協會為幹事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實行平時表現和業績相結合的考勤與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優秀者予以表彰,獎勵。
第七條:協會成員必須維護協會紀律,對任何違反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予以批評,嚴重時要進行追究教育。

考勤及考核制度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協會幹事必須遵守協會考勤紀律,開會、活動、工作時間按時到場,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善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事先向部長請假,說明事由並出示請假條,須經本部門部長同意。並向行政部提交說明。註:每人每月限請假三次。
第二條:外出工作時間地點不限制,但需報行政部備案,每周由部長總結各部工作並上報主席團。
第三條:幹事的考勤情況由部長記載,行政部進行監督,檢查。部長對本部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缺勤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幹事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嚴重違反協會規定的幹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協會例會制度

為順利開展本協會的工作,傳達協會有關事項,交流工作經驗,總結階段性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與會人員需準時到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須提前一天向部長請假,並報行政部批准方可。
第二條:每次例會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如果無故遲到三次,則取消該年評優資格;如果無故缺席三次,則作退出本會處理。

協會評分制度

第一條:協會幹事每人基本分30分。
第二條:在外出及平時工作時表現突出者加5分/次;特別突出者加10分/次。
第三條: 值班遲到一次扣1分;缺勤者扣2分/次。連續三次無故遲到者做出檢討說明; 連續三次無故缺勤者當自動退出本協會處理。
第四條:開會遲到一次扣2分;缺勤者扣5分/次。連續三次無故遲到者做出檢討說明; 連續三次無故缺勤者當自動退出本協會處理。
第五條: 活動遲到一次扣3分;缺勤者扣6分/次。連續三次無故遲到者做出檢討說明; 連續三次無故缺勤者當自動退出本協會處理。
第六條: 學校、協會、部門有活動時,參加者可加平時表現分。(積極者5分/次;表現一般者2分/次。)
第七條:當基本分低於10分者做出檢討說明,並留會查看四周,視其表現再做處理,低於5分者當自動退出協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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