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區商務局

漯河市郾城區商務局,根據《中共漯河市郾城區委、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郾發〔2010〕7號),設立漯河市郾城區商務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漯河市郾城區商務局
  • 局長:1名
  • 副局長:2名
  • 紀檢組長:1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商務管理職責劃入區商務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三)增加組織申報家電下鄉工作的相關職責。
(四)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
(五)加強對外經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定全區相應的發展規劃及規定、辦法和措施,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意見。
(二)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定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意見,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全區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意見,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省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促進服務出口發展的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外商投資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定全區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依法申報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以及全區限額以下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
(九)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並執行全區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意見,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執行國家、省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執行國家、省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國際組織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執行國家、省對港、澳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區與港、澳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組織、申報並指導全區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十二)組織、申報全區家電下鄉的相關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商務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參與起草全區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方面的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工作;擬定全區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承擔全區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有關教育培訓工作。
(二)綜合股
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引資庫;指導全區招商網路建設;組織重大對外招商活動,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負責指導全區流通企業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監督和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企業跨區域投資活動;組織協調經濟技術協作洽談活動;指導商品展覽展銷市場建設;指導全區重要展覽展銷活動;貫徹執行國家、省對港、澳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區與港、澳以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外經貿政策;指導協調全區商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境內外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有關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申報、引進工作。承擔國內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
貫徹國家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建議;承擔全區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管理工作;負責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承擔全區家電下鄉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
駕駛員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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