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規劃管理局

漯河市規劃管理局

漯河市規劃管理局位於沙北黃河路425號,局機關內設辦公室、城鄉規劃科、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科、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科和法規監察科5個職能科(室),機關人員編制18人;局下屬市勘測規劃設計院、市城建檔案館和市城市規劃監察支隊3個(正科級)二級單位;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內設規劃視窗,負責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報批工作;系統現有總人數120餘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漯河市規劃管理局
  • 地理位置:沙北黃河路425號
  • 內設機構:5個
  • 機關人員:18人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城鄉規劃管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訂全市城鄉規划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制訂全市國土規劃、區域性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建設年度計畫。
3、負責我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區專業規劃、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的組織編制、報批和具體實施工作;負責縣城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指導全市的村鎮規劃管理工作。
4、負責我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和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負責我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規劃定線、驗線,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對城市各類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利用工作。
6、負責監督全市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負責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
7、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8、制訂全市規划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的技術進步工作。
9、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管理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務、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息宣傳、安全保衛、目標管理、催辦查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系統財務工作;負責系統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城鄉規劃科
負責制訂全市城鄉規划行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報批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各類專業規劃;負責縣城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指導全市村鎮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和規劃設計市場管理;負責規划行業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規劃業務技術規範的制定,起草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城市規劃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用地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用地的選址工作,核定其用地位置、界線,依法辦理《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負責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參與市政府出讓土地招標、拍賣;負責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規劃工作。
(四)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建築工程的規劃審批,提出建築設計條件(要求),審查、審批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檔案;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和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中心城區個人建房的規劃管理;負責臨時性建築物、建築工程外裝修、城市夜景燈光、戶外廣告設施、城市雕塑和小品等構築物的規劃管理;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審批項目的驗(定)線及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工作。
(五)法規監察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普法教育和規划行業法制建設;負責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受理全市規划行政案件和行政複議以及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城鄉規劃監察和規划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與有關方面的執法協調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漯河市規劃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總規劃師1名)。
核定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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