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保密制度》是2005年10月14日漯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保密制度
- 通過時間:2005年10月14日
制度全文
為切實做好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的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保密紀律的規定,按照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於工作的原則,結合機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一、機關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貫徹《保密法》,掌握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劃分的原則,重視支持保密工作。機關全體工作人員應認真遵守《保密法》,自覺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保密規定和紀律,增強保密觀念。
二、成立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保密領導小組要經常開展保密工作的教育檢查和總結工作,積極查找不安全因素,堵塞漏洞,嚴格查處失泄密事件。
三、秘密檔案、資料在收發、分送、傳遞、借閱等各個環節,都應認真履行登記、編號、交接簽字制度,必須做到事事有手續,件件有著落。
四、秘密檔案要由辦公室機要人員專門保管。機要室、檔案室是機關保密重點部位,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全全。禁止在機要室、檔案室、文印室、收發室會客和進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縣級幹部閱讀檔案,每月第一個星期三和第四個星期三下午在資料室閱讀。絕密檔案按規定的範圍閱讀,閱後要簽字。
六、記有保密事項的專用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者混入廢品中。個人投稿,不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七、秘密檔案、資料必須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妥善保管。工作調離和離退休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秘密檔案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並辦理簽字手續。
八、銷毀檔案必須由機要室統一負責,經領導批准並派專人(二人以上)護送到指定地點監督銷毀,其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九、機關領導的住址、辦公地點、電話、汽車號碼及領導的活動安排等情況應注意保密,不準向無關部門和人員泄露。上級領導來漯活動安排要嚴格保密。
十、養成保密的良好習慣。發現秘密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對失密泄密的依照有關法紀嚴肅處理,對模範執行保密規定的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