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煤炭局
漣源市煤炭工業管理局是主管全市煤炭工業的行業管理部門,肩負著全市煤炭企業的安全監管、生產許可監管、經營市場監管、煤炭行業行政執法、煤炭行業生產規劃與技術指導等重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漣源市煤炭局
- 概述 :主管全市煤炭工業的行業管理部門
- 職能職責:制定煤礦安全、生產、經營的方針
- 內設機構:法制股
單位簡介,職能職責,
單位簡介
近年來,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認真貫徹煤炭行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恪盡職守,依法行政,在改革上做文章,從管理中求效益,努力實現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根據工作需要,先後制訂並完善了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煤炭行業行政執法、煤礦維簡費統征管理、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了各項工作環節及相關職責,並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加強了部門和崗位的效能監察,極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益,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煤礦安全、生產、經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煤礦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煤礦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負責全市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業務培訓,負責指導、參與煤礦事故的搶救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2?根據國家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負責組織制訂全市煤炭工業發展的巨觀和中、長遠規劃;統籌規劃全市煤炭行業的布局;負責礦井基建、技改項目的定項、呈報審批、報批礦井接替,管理技改工程的質量進度。?
3?根據授權負責全市煤礦《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資格證》、《礦長資格證》、《特殊工種操作證》、《普工上崗證》、《煤炭準銷證》的資格審查、報批、領證(發證)、檢查、管理。?
4?認真宣傳貫徹國家關於煤炭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清理整頓的法律法規,指導煤炭生產經營企業依法生產,依法經營,強化行政執法的力度,依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和經營。
根據《中共漣源市委漣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漣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漣發〔2010〕6號),漣源市煤炭工業管理局更名為漣源市煤炭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煤炭工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和實施我市煤炭生產開發規劃。
(二)依法對我市煤炭工業進行行業管理,研究、制訂全市煤炭工作行業管理工作措施,規範全市煤炭生產秩序和經營秩序,按分級管理許可權審查、批准煤礦企業的開辦,並對合法煤礦的生產進行管理和技術指導。
(三)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要求,負責全市合法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
(四)按許可權負責全市各煤礦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和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發證工作。
(五)推廣煤炭工業新技術、新工藝,負責指導礦山救護隊的業務和煤礦事故及礦山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煤炭工業發展環境最佳化,資源開發利用及煤礦機械製造等服務工作。
(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規範煤炭經營市場,履行煤炭經營市場的監管工作職責。負責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初審,打擊非法經營;負責全市煤炭鐵路運輸的歸口管理和申報,電煤的調運和管理;協調全市各類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與鐵路運輸、電力及有關部門的關係,為煤炭生產、經營單位提供諮詢服務。
(八)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資格證、礦長資格證、新辦煤礦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煤炭行業有關經濟、科技人才、市場信息的指導服務。
(十)負責國家、省、市對煤礦安全生產和綜合利用投資項目的立項、報批和項目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煤炭維簡費、安全生產專用基金、煤礦事故救援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婁底市煤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辦公值班、文秘、收發、打字、文印、文書檔案、宣傳、保密、內保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產管理登記、車輛管理與調度、會議準備、水電管理、環境綠化、低值易耗品購置、辦公用品購置發放等後勤工作;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材料、檔案、重要日誌的撰寫和文字把關;負責後勤接待服務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法制股
負責行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發動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煤礦違法生產案件的裁決裁定和整理歸檔工作;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其他違法事件的處理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煤礦安全監管股
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煤礦安全生產條件、資源審查安全項目管理、考核、驗收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鄉鎮煤監站和安監大隊安全監管工作,並制訂監管人員的工作考核制度;負責制訂全市煤礦安全管理措施,並制訂全市煤礦中長期發展規劃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煤礦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火工產品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煤礦重大傷亡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統計、事故上報工作,並協助調查處理;負責礦山救護隊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生產技術股
負責全市煤礦集團化、機械化、標準化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新開辦煤礦企業的必備條件審查及呈報工作;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年檢、變更延期等資料的審查和呈報工作;負責查處違反生產許可的違法行為;負責新開井口等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及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對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的初審呈報工作;負責承辦新設採礦權、探礦權及資源擴界、礦區範圍變更等工作;負責關閉礦井、報廢礦井開採造成的地表塌陷、壓占地的復墾、恢複利用、補償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資格條件的初審呈報工作;負責煤炭經營單位資格證的年檢、年審、變更延期、終止、註銷等資料的審查呈報工作;負責煤炭經營市場整頓治理,依法打擊取締非法經營行為;負責查處煤炭經營單位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數量短缺、欺詐、壟斷、哄抬煤價、低價傾銷等違法行為;負責查處無生產許可證和煤炭資格證的單位、企業經營煤炭產品的違法行為;負責電煤調運工作;負責審核煤炭鐵路運輸計畫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信訪室
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穩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六)財務股
負責局行政經費的管理使用,制訂年度收支預決算計畫;負責監督管理機關及二級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局各項經費的收支管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對所屬二級機構財務進行監督管理,並定期進行檢查;負責財務管理日常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人事教育股
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工青婦、團、老乾、建扶、社區、計育工作;負責煤礦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井下礦工培訓發證工作;承辦局黨組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群團機構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市煤炭局全額事業編制30名。
核定市煤炭局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
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總工程師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7名。
四、二級機構
(一)漣源市煤礦安全監察大隊
市煤礦安全監察大隊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20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3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依許可權負責對全市鄉鎮煤炭安監站監管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工作;負責制訂全市煤礦安全管理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煤礦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煤礦重大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礦山救護隊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煤礦管理人員、特殊從業人員和下井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漣源市煤炭綜合執法大隊
市煤炭綜合執法大隊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4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依許可權負責對全市煤礦違法違規案件的行政處罰;負責稽查煤礦準銷證和配合稅費統征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漣源市礦山救護大隊
市礦山救護大隊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5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井下遇險人員搶救,處理井下火、瓦斯、煤塵、水和頂板等災害;負責危及井下人員安全的地面滅火,排放瓦斯、震動性放炮、啟封火區、反風演習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的安全技術,審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協助搞好礦井安全和消除事故隱患的工作;負責輔助各礦山救護隊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協助礦井搞好職工救護知識的教育;負責全市批准煤礦災害事故的預防、檢查、處理、礦山安全事故搶救,協助事故現場勘察提供責任認定的有關資料。
(四)漣源市煤礦安全技術服務中心
市煤礦安全技術服務中心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推廣正規的先進採煤方法,選擇合理的採煤工藝,規範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承擔有關礦井水平延深和採區設計方案的編制,指導、督促、參與驗收已經實施的設計方案,並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補充設計;負責礦井接替可行性方案論證和系統調整方案設計,根據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新建、改擴建礦井的方案設計進行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編制設計說明書,制訂相關設計圖紙工作;負責煤礦先進技術的套用和指導,推廣套用新技術,開展煤礦有關科研培訓和服務工作;負責礦井貫通工程設計測量、製圖、描曬圖等業務工作。
(五)漣源市煤礦安全監控中心
市煤礦安全監控中心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全市煤礦瓦斯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實現24小時監測,並將有關信息及時通報;根據分級報警原則向有關單位人員發出煤礦瓦斯超限報警簡訊、質詢電話,下達處理意見;負責對煤礦通過監控系統上傳的相關數據進行分類、保存。
(六)漣源市瓦斯治理辦公室
市瓦斯治理辦公室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3名,設主任1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煤礦煤層瓦斯相關技術參數的研究和測定;突出礦井瓦斯抽放情況、瓦斯監控系統運行情況的督查及依法處理;煤礦瓦斯治理的技術指導,瓦斯防治新技術、新經驗的推廣;瓦斯抽采的計量檢查、抄報及政策性補貼領取、發放與相關指標的考核;負責瓦斯發電項目建設的指導;配合市煤礦安全監察大隊進行瓦斯專項治理的檢查和驗收;參與瓦斯事故的應急救援。
(七)漣源市煤礦防治水辦公室
市煤礦防治水辦公室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3名,設主任1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的劃分;指導煤礦建立防治水基礎台帳;組織煤礦探放水人員的技術培訓;組織部署煤礦防治水安全普查及驗收;指導煤礦編制防治水方案;組織實施防汛期值班調度;參與水害事故的應急救援。
(八)漣源市安全技術培訓中心
市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2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經費自籌。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煤礦從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九)漣源市煤炭開發中心(加掛漣源市煤炭總公司牌子)
市煤炭開發中心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6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所需經費自籌。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協調全市煤礦調運和銷售工作;煤礦安全生產新產品、新技術的利用;承辦煤炭行業計畫性、指令性物質及特殊物質的購銷業務;參與煤炭行業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和節能減排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查及項目實施;代辦煤礦井下職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承辦煤礦瓦斯監控系統、瓦斯抽放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管理系統等煤礦安全管理技術設備的供應、安裝、維修和瓦斯檢測儀維修服務工作。
(十)鄉鎮煤炭安全監察站
鄉鎮煤炭安全監察站調整設定6個,分別為伏口(轄古塘、七星街)、湄江(轄龍塘)、安平、六畝塘(轄三甲、石馬山)、楓坪(轄楊市、金石、茅塘、荷塘)、斗笠山(轄水洞底)煤炭安全監察站,均為股級事業單位,共核定編制81名(其中伏口煤炭安全監察站13名、湄江煤炭安全監察站13名、安平煤炭安全監察站16名、六畝塘煤炭安全監察站13名、楓坪煤炭安全監察站13名、斗笠山煤炭安全監察站13名),各站設站長1名,副站長2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本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管,對煤礦違法違規的行為作出現場處理,情節嚴重的立案上報市煤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建立完善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並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監督指導煤礦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大檢查;負責煤礦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和下井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負責組織煤礦安全事故的搶救,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煤礦安全事故;負責對煤礦因擴大生產能力、改善安全條件而變更系統、新開井口等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初審工作;負責煤礦火工產品準銷證供應的初審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