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等8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各市州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見》(湘宣字〔2010〕11號)、《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各市州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湘宣字〔2010〕15號)、《關於支持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和文化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湘辦發〔2011〕30號)和婁底市有關檔案精神,在原漣源市廣播電視台的基礎上,組建新漣源市廣播電視台。
主要職責,內設結構,編制人員,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新聞宣傳、影視文藝宣傳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當好黨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
(二)負責本台廣播電視台節目的采編、製作、審核和安全播控、傳輸、發射工作。
(三)負責本台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四)負責本台廣播電視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利用,提升本台廣播電視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五)經市人民政府授權,管理湖南有線漣源網路有限公司國有資產。
(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結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各部室的有關工作,處理日常辦公事務,管理各種文書檔案資料,撰寫各種檔案材料;負責全台性會議的會務工作、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台機關的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台行政事務管理和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台信訪工作。
(二)人力資源部
制訂台人事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台黨務工作;負責台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台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制訂本台專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培訓規劃,負責在職職工政治理論教育;負責台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台紀檢組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負責全台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三)財務部負責全台財務收支及所有財產的建檔管理;負責全台的年度預、決算工作;負責所有資金的收、支管理,對各類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國有資產進行監督;負責全台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各類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工作。
(四)總編室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廣播電視宣傳方針、政策,制定全台廣播電視宣傳規劃、方案,組織協調全台廣播電視日常宣傳和外宣工作;負責全台廣播電視節目編排、監審、交流;組織年度廣播電視節目創優、評比、選送工作;負責播放音像製品的內容審核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宣傳的通聯和通訊員培訓工作;負責按時向上級台和市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廣播電視宣傳信息。
(五)技術部
負責本台廣播電視科技工作;組織擬定本台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本台廣播電視技術管理、技術指導,組織廣播電視的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套用及工程設施的技術鑑定、測試、驗收。依許可權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和廣播電視節目的覆蓋工作;負責市鄉有線電視聯網和光纖建設的規劃工作,負責市鄉聯網光纖建設的諮詢論證和指導工作;負責全市農村有線數位電視的整體平移工作和農網機房的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市鄉聯網主幹線路的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按時向上級台和市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廣播電視事業建設信息。
(六)保衛部
負責全台的安全保衛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台安全技術的培訓和指導工作;負責全台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全台水、電管理和維護等工作。
(七)電視中心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和文藝方針,負責新聞、專題、文藝、信息服務等各類自辦節目的采、編、制工作;負責所有頻道的正點、優質、安全播出;負責播出節目的監督與管理,對所有播出節目嚴格實行三級把關制度;負責對上、對外宣傳。
(八)廣播電台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和文藝方針,負責新聞、專題、文藝、信息服務等各類自辦節目的采、編、制工作;負責頻道的正點、優質、安全播出;負責播出節目的監督與管理,對所有播出節目嚴格實行三級把關制度;負責對上、對外宣傳。
(九)香樂山發射台
負責中央一套、七套、漣源電視台和漣源人民廣播電台的節目覆蓋工作;負責漣源電視台和漣源人民廣播電台節目的正點、優質、安全播出;負責所有播出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全市廣播電視無線覆蓋的技術規劃和指導等。
(十)信息傳輸部
負責監管湖南有線漣源網路有限公司工作;負責城區有線電視寬頻網路的規劃、發展、設計、安裝及驗收;負責新業務的開發;負責有線電視節目的傳輸質量管理;負責城區有線電視用戶卡片的清理建檔,有線電視收視費的收繳;及時處理好用戶的投訴,搞好傳輸信號的維修。
台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群團機構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設定
編制人員
三、編制和領導職數人員
市廣播電視台為市屬正科級事業機構。
核定市廣播電視台全額事業編制54名。
設台長1名,副台長3名,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0名。
其他事項
(一)市廣播電視台接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的管理;接受中共漣源市委宣傳部的領導和協調。
(二)市廣播電視台對外保留“漣源電視台”、“漣源人民廣播電台”的呼號。
(三)由原市廣播電視局管理的漣源市有線網路傳輸中心,在事業單位改革前,機構編制維持現狀,由市廣播電視台歸口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漣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漣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