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漣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漣源市政府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漣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2年10月
  • 職能: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 監管範圍:直接監管、綜合監管
單位簡介,職能職責,

單位簡介

漣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2年10月。2006年由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
監管範圍具體分為兩大塊:一塊是直接監管,即依法對全市的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等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管監察,另一塊是綜合監管,即代表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會對其他涉安行業的安全和相關主管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進行綜合監管。建局以來,我局堅持依法治安,強化安全監管,認真排查隱患,全市的安全生產形勢逐年穩定好轉。

職能職責

1 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政府安全生產規定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市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工作專項督查;承擔市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委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核考評工作;承擔市安委會交待的其他事項。
2 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案,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訂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3 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和各行業日常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及其實施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
4 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
5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依法組織對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配合對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6 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行使對鄉鎮村及個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職權,依法監管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等情況。
7 在職責範圍內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生產企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其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
8 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查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及安全諮詢,在許可權範圍內組織對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認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10 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和考核管理工作。
1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式,對監督管理範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涉及安全生產與經營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註冊、認證、頒發證照等)或者驗收的事項,進行審查批准或驗收,並依法對審查批准或驗收單位及事項進行監督管理。
12 歸口管理上級在本市及本市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項目,並監管檢查其資金的使用,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經營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13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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