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介紹
1、漢陰縣第一屆各屆人士代表會議於1950年1月11日——13日召開,出席代表98人。會議聽取了《政府工作報告》,選舉了常務委員會主席宋景先、副主席李儉乾、張友新、徐紹武,討論處理了代表提案53件。
2、第二屆各屆人士代表會議於1950年4月4日——6日召開,出席代表92人。列席代表92人。會議聽取了《漢陰縣第一屆各屆人士代表會議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和《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批了《漢陰縣1950年生產計畫(草案)的報告》。選舉本屆各屆人士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主席宋景先,副主席李儉乾、徐紹武、張鴻倫、張又新,委員6人,討論處理代表提案35件。
3、漢陰縣第三屆各屆人士代表會議於1952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召開,出席代表148人。大會聽取了《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和《漢陰縣財政收支情況的報告》。選舉了本屆各屆人士代表常務委員會和縣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主席高鵬貴,副主席陰汝平、馬友志(回族),委員17人。代表提出議案689件,處理439件,其餘作了解釋和說明。
人民代表大會
1、漢陰縣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7月6日——11日在縣政府禮堂召開,出席代表119人,列席代表4人。大會聽取了《縣政府工作報告》,審議了《漢陰縣1953年財政決算和1954年財政預算的報告》,處理代表提案229件,選舉產生了縣長和副縣長,縣長陰汝平,副縣長杜克明。期間,1955年7月,漢陰縣人民政府改稱為漢陰縣人民委員會。
2、漢陰縣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6年6月11日—20日在縣政府禮堂召開,出席代表121人。大會聽取和審議了《漢陰縣人民委員會工作報告》,審查批准了《漢陰縣1955年財政決算及1956年財政預算的報告》,聽取審議了《漢陰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選舉了漢陰縣第二屆人民委員會委員17人和縣長、副縣長,縣長陰汝平,副縣長杜克明、石秦鎖。
3、漢陰縣第三屆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於1958年5月21日——25日在縣政府禮堂召開,應到代表144人,出席代表120人,大會聽取和審議了《漢陰縣人民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批准了《漢陰縣1957年財政決算和1958年財政預算的報告》,聽取了《漢陰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大會處理了代表提案67件,選舉了縣長、副縣長和縣人民法院院長,縣長劉泉山,副縣長杜克明、石秦鎖、委員12人。
1958年12月漢陰縣並於石泉縣,漢陰縣人民委員會撤銷。
4、1961年3月召開的石泉縣(大縣)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亦為漢陰縣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漢陰應到代表118人,實到代表85人。
1961年9月,漢陰縣建制恢復,漢陰縣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61年10月26日至28日在漢陰縣城召開,應出席代表152名,實到102名,大會聽取和審議了《漢陰縣人民委員會工作報告》。討論了貫徹執行中央關於農村工作《十二條》和農業《六十條》的措施。會議通過了行政區劃調整,選舉產生了漢陰縣人民委員會委員16人,縣長張繼武,副縣長杜克明、石秦鎖。
5、漢陰縣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63年7月26日——30日在縣政府禮堂召開,應出席代表188名,實到代表158人,列席代表1人。大會聽取和審議了《漢陰縣人民委員會工作報告》,審查了《漢陰縣財政年度預決算報告》,選舉產生了本屆人民委員會組成人員20人和縣長、副縣長、縣人民法院院長,縣長張繼武,副縣長杜克明、薛自昌。會議收到代表提案226件,其中184件在會議期間向代表作了解答。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關於開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發布後,“文化大革命”運動在漢陰縣逐步興起。當時,中共安康地委在漢陰進行的系統社會主義教育運動試點剛結束,政權系統的工作尚能正常進行。5月至6月,仍由漢陰縣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漢陰縣人民委員會主持縣政府工作。漢陰縣人民委員會縣長張繼武,副縣長薛自昌,漢陰縣人民法院院長曹亞峰,漢陰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彥傑,副檢察長黃昌榮。
6、漢陰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66年6月28日至6月31日在政府禮堂召開,應出席代表195人,實到190人。大會聽取並審議了副縣長薛自昌代表縣人委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了《法院工作報告》、《1965年財政收支決算和1966年財政收支預算的報告》,選舉產生了漢陰縣人民委員會委員15人和漢陰縣人民委員會,縣長張健武,副縣長薛自昌。大會號召“全縣人民一定要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
會議召開時,“文化大革命”運動已在全縣展開,會後縣級政權組織尚能堅持正常工作,1967年1月28日,漢陰縣人民委員會被造反派奪權,8月26日發生大規模武鬥後,縣人民委員會、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及縣人民委員會工作機構完全癱瘓,工作停頓。
7、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即1968年9月10日召開的漢陰縣革命委員會成立大會(詳見下篇革命委員會)。
8、1978年5月15日——19日,在實現新時期總任務的形勢下,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縣政府禮堂召開,應到代表400人,實到339人,特邀老紅軍4人參會,大會聽取和審議了《漢陰縣革命委員會工作報告》,審批了《漢陰縣1978年至1985年國民經濟發展計畫(草案)》;貫徹“抓綱治國”方針,討論了繼續深入揭批“四人幫”和新時期的總任務;選舉產生了縣革命委員會組成人員和法院、檢察院檢察長(詳見下篇革命委員會)。
革命委員會
(一)1968年9月10日,漢陰縣革命委員會成立,由63名委員組成,由31人組成常務委員會,其中常委13人,革命委員會主任覃春林、汪傳書,副主任劉正明、王進倉、楊風保、張繼武、王元忠、鄒經武、柳中憲、湯禮松、周長發、黃高斌、王玉田、朱恩元、高世宏、王志崎、洪平、石尚武、張模、王正學、劉來夫、胥靜波、佘德坤、劉鵬、王清濤、賀成銀、羅懷永、張傑、宋恩祥、成亞元、張仁蓮。1973年8月,縣革命委員會撤銷政法組,恢復縣法院,但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銷的縣檢察院在1976年前未予恢復。
1976提10月至1978年5月,1968年9月成立的漢陰縣革命委員會繼續主持工作,期間,在“揭、批、查”運動中,省委、地委對縣革命委員會領導班子進行了兩次大調整。革命委員會主任汪傳書、亢武耀。
(二)1978年5月,在貫徹全國人大五屆一次會議精神,學習《憲法》,各人民公社、鎮未召開人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漢陰縣革命委員會召開了漢陰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按全縣總人口1.60%的比例,通過醞釀協商,由各人民公社、鎮召開革命委員會擴大會議選舉產生的。會議恢復了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院院長的制度和恢復了縣檢察院建制,並選出檢察長,縣法院1979年成立刑審庭和民審庭,1980年設立辦公室,同年7日恢復漩渦、漢陽、鐵佛3個法庭,新建平梁、蒲溪2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