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樂器有著極其悠久的歷史,河南發現的18支七音孔和八音孔的骨笛,距今已有8000多年。據統計,《詩經》中所提及的樂器有29種,而有文獻可考的周代樂器多達70餘種。周代已開始對樂器進行系統分類,出現了依製作材料而劃分的“八音”,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這種分類法一直沿用到清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族樂器
- 族別:漢族
- 歷史:8000多年
- 發現地區:河南
歷史沿革,漢族音樂,分類法,吹奏樂器,彈撥樂器,打擊樂器,拉弦樂器,
歷史沿革
漢族古代音樂的最初,樂和舞是密不可分的,“樂”時必有“舞”,“舞”時必奏樂;在遠古時期的祭祀儀式中,巫者所跳的娛神舞,往往就有音樂伴奏,這可能就是中國音樂的最早起源。據史書記載,傳說中的黃帝、堯、舜和夏、商、周三代都有自己的樂舞。周代將這六代的樂舞合為六部,稱為“六樂”,也可以稱“六舞”,這說明,在周代文化中,樂和舞是可以舉一而及其二的。當時的樂舞統歸大司樂掌管,大司樂還負責以樂舞來教育貴族子弟。《周禮·春官·大司樂》記載:“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鹹》、《大韶》、《大夏》、《大濩》、《大武》。”特別是其中的《韶》樂,在孔子時代仍然備受推崇。《論語·八佾》說:“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論語·述而》也說:“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知為樂之至於斯也。”
孔子十分重視音樂的社會功用,他把樂看成個人道德修養得以完成的一個重要階段。他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孔子也是音樂家,善於論述音樂的隨筆很多。他曾正式習琴,在悲傷與歡樂時撫琴以慰,並傳授弟子。據說他有三千弟子,其中通六藝者達七十二人。孔子之所教,可稱為"詩、書、禮、樂"。也就是說,在他的哲學中,道德與音樂居於同等地位,力圖以音樂來品德。
孔子非常愛好古琴,並能自行作曲,關於音樂的評論也見於論語中。他認為韶樂那樣的音樂,盡美亦盡善,但武王的音樂,雖盡美而不盡善,這恐怕是指後者非常偏重技巧而沒有內容,這是值得注意的(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在《詩經》時代,隨著民間詩歌的興起,樂、舞又和詩歌緊密結合起來,形成了詩、樂、舞三位一體的文化傳統。這種文化傳統在其後的音樂發展中得到了很好的繼承。如戰國時期的楚辭、漢代的百戲和樂府民歌、隋唐的歌舞、宋代的詞曲等,都和音樂有著密切的關係。
秦統一六國後,秦地本土音樂和東方六國音樂出現了大的融合,胡地音樂也開始對秦樂產生了一定影響。自漢代起,西域音樂逐漸傳入中國,如橫吹、羌笛、琵琶、羯鼓等,本來都是西域的樂器,這時已經與來自北方胡地的笳、角以及中原本有的樂器共同組成了漢代的鼓吹樂,這種樂器的組合反映了各民族間音樂文化的融合。魏晉至唐代,南北方少數民族音樂進一步與漢族音樂相交融,流行在北方的相和歌與南方的吳歌、西曲相結合,形成了新的音樂形態“清商曲”,產生了《春江花月夜》等著名的傳統民族樂曲。佛教音樂也在此時傳入中國,出現了“改梵為秦”的中國佛教音樂。中國音樂對各民族音樂的兼收並蓄,充分反映了中國文化的多民族特色,也反映了中國文化具有很強的兼容力和適應性。
中國對樂理的認識也很早。周代就已經創立了五音階體系和七音階體系,稱“五音”(或“五聲”)和“七音”。五音即宮、商、角、徵、羽,大致相當於現代簡譜上的1、2、3、5、6;七音是在五音的基礎上增加了變徵、變宮,大致相當於現代簡譜上的4、7。古人還把五音和五行相配合,宮、商、角、徵、羽分別對應土、金、木、火、水。這說明,當時的音樂觀念也深受陰陽五行哲學思想的影響。
漢族音樂
漢族是有音樂傳統的民族,漢族音樂有悠久的歷史和獨特的創造。秦以前,漢族先民已創造了樂器和樂曲,發明了樂律。漢唐盛世,漢族音樂以歌舞音樂見長;宋元以後,則以戲曲音樂為主。當今世界公認的音樂律制,如五度相生律(漢族稱三分損益律)、純律及平均律,漢族皆獨立發明,其成果如車條之輻輳,匯入世界音樂理論之軸心。
分類法
周代,我國已有根據樂器的不同製作材料進行分類的方法,分成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類,叫做“八音”。在周末至清初的三千多年中,我國一直沿用“八音”分類法。
金類:主要是鐘,鐘盛行於青銅時代。鐘在古代不僅是樂器,還是地位和權力象徵的禮器。王公貴族在朝聘、祭祀等各種儀典、宴饗與日常燕樂中,廣泛使用著鐘樂。敲擊鐘的正鼓部和側鼓部可發兩個頻率音,這兩個音,一般為大小三度音程。另外還有磬、錞於、勾鑃,基本上都是鐘的變形。
石類:各種磬,質料主要是石灰石,其次是青石和玉石。均上作倨句形,下作微弧形。大小厚薄各異。磬架用銅鑄成,呈單面雙層結構,橫樑為圓管狀。立柱和底座作怪獸狀,龍頭、鶴頸、鳥身、鱉足。造型奇特,製作精美而牢固。磬分上下兩層懸掛,每層又分為兩組,一組為六件,以四、五度關係排列;一組為十件,相鄰兩磬為二、三、四度關係。它們是按不同的律(調)組合的。
絲類:各種弦樂器,因為古時候的弦都是用絲作的。有琴、瑟、築、琵琶、胡琴、箜篌等。
竹類:竹製吹奏樂器,笛、簫、箎、排簫、管子等。
匏類:匏時葫蘆類的植物果實,用匏作的樂器主要是笙。
土類:就是陶製樂器,塤、陶笛、陶鼓等。
革類:主要是各種鼓,以懸鼓和建鼓為主。
木類:現在已經很少見了,有各種木鼓、敔、柷。敔是古代打擊樂器。形制呈伏虎狀,虎背上有鋸齒形薄木板,用一端劈成數根莖的竹筒,逆刮其鋸齒髮音,作樂曲的終結。用於歷代宮廷雅樂。柷是古代打擊樂器。形如方形木箱,上寬下窄,用椎(木棒)撞其內壁發聲,表示樂曲即將起始。用於歷代宮廷雅樂。
吹奏樂器
我國吹奏樂器的發音體大多為竹製或木製。根據其起振方法不同,可分為三類:第一類,以氣流吹入吹口激起管柱振動的有簫、笛(曲笛和梆笛)、口笛等。
第二類,氣流通過哨片吹入使管柱振動的有嗩吶、海笛、管子、雙管和喉管等。
第三類,氣流通過簧片引起管柱振動的有笙、抱笙、排笙、巴烏等。
由於發音原理不同,所以樂器的種類和音色極為豐富多彩,個性極強。並且由於各種樂器的演奏技巧不同以及地區、民族、時代和演奏者的不同,使民族器樂中的吹奏樂器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極其豐富的演奏技巧,具有獨特的演奏風格與流派。
樂器: 木葉、紙片、招軍(漢族) 、口笛(漢族) 、簫(漢族) 、尺八 、笛(漢族) 、排笛(漢族) 、竹筒哨(漢族) 、排簫(漢族) 、篪(漢族) 、塤(漢族) 、嗩吶(漢族) 、管(漢族) 、雙管(漢族) 、喉管(漢族) 、笙(漢族)號角(漢族)竽(漢族)
彈撥樂器
我國的彈撥樂器分橫式與豎式兩類。橫式,如:箏(古箏和轉調箏)、古琴、揚琴和獨弦琴等;豎式,如:琵琶、阮、月琴、三弦、柳琴、冬不拉和扎木聶等。
彈奏樂器音色明亮、清脆。右手有戴假指甲與撥子兩種彈奏方法。右手技巧得到較充分發揮,如彈、挑、滾、輪、勾、抹、扣、劃、拂、分、摭、拍、提、摘等。右手技巧的豐富,又促進了左手的按、吟、擻、煞、絞、推、挽、伏、縱、起等技巧的發展。
彈奏樂器除獨弦琴外,大都節奏性強,但餘音短促,須以滾奏或輪奏長音。彈撥樂器一般力度變化不大。在樂隊中除古琴音量較弱,其它樂器聲音穿透力均較強。
彈撥樂器除獨弦琴外,多以碼(或稱柱)劃分音高,豎式用相、品劃分音高,分為無相、無品兩種。除按五聲音階排列的普通箏等外,一般都便於轉調。
各類彈奏樂器演奏泛音有很好的效果。除獨弦琴外,皆可演奏雙音、和弦、琵音和音程跳躍。
我國彈奏樂器的演奏流派風格繁多,演奏技巧的名稱和符號也不盡一致。
樂器:琵琶(漢族) 、阮(漢族) 、月琴(漢族) 、秦琴(漢族) 、柳琴(漢族) 、三弦(漢族) 、箏(漢族) 、古琴(漢族)、豎箜篌、雁柱箜篌。
打擊樂器
我國民族打擊樂器品種多,技巧豐富,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
根據其發音不同可分為:1、響銅,如:大鑼、小鑼、雲鑼、大、小鈸,碰鈴等;2、響木,如:板、梆子、木魚等;3、皮革,如:大小鼓、板鼓、排鼓、象腳鼓等。
我國打擊樂器不僅是節奏性樂器,而且每組打擊樂群都能獨立演奏,對襯托音樂內容、戲劇情節和加重音樂的表現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族打擊樂器在我國西洋管弦樂隊中也常使用。
民族打擊樂可分為有固定音高和無固定音高的兩種。無固定音高的如:大、小鼓,大、小鑼,大、小鈸,板、梆、鈴等有固定音高的如:定音缸鼓、排鼓、雲鑼等。
樂器: 梆子(漢族) 、梨花片(漢族) 、編磬(漢族) 、鈸(漢族) 、鑼(漢族) 、雲鑼(漢族) 、十面鑼(漢族) 、星(漢族)——碰鐘 、鐘(漢族) 、編鐘(漢族) 、連廂棍(漢族) 、喚頭(漢族) 、驚閨(漢族) 、板(漢族) 、木魚(漢族) 、吾攵(漢族) 、花盆鼓(漢族) 、漁鼓(漢族) 、京堂鼓(漢族) 、腰鼓(漢族) 、撥浪鼓(漢族)
拉弦樂器
拉弦樂器主要指胡琴類樂器。其歷史雖然比其它民族樂器較短,但由於發音優美,有極豐富的表現力,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和藝術水平,拉弦樂器被廣泛使用於獨奏、重奏、合奏與伴奏。
拉弦樂器大多為兩弦少數用四弦如:四胡、革胡、艾捷克等。大多數琴筒蒙的蛇皮、蟒皮、羊皮等;少數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少數是扁形或扁圓形如:馬頭琴、墜胡、板胡等,其音色有的優雅、柔和有的清晰、明亮;有的剛勁、歡快、富於歌唱性。
樂器: 二胡(漢族) 、高胡(漢族) 、京胡(漢族) 、三胡(漢族) 、四胡(蒙古族) 、板胡(漢族) 、墜琴(漢族) 、墜胡(漢族) 、馬頭琴(蒙古族) 、椰胡(苗族) 、擂琴(漢族) 、二弦(漢族) 、大筒(漢族) 、軋箏(漢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