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川普通護照辦理指南

漢川普通護照辦理由漢川市公安局受理。

基本介紹

  • 服務對象:個人
  • 事項分類:非行政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
  • 辦理部門:漢川市公安局
  • 承諾期限:15工作日
  • 聯繫電話:0712-8382162-4231
  • 事項編碼:42098400GA-SP-0009
  • 事項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
  •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 監督電話:0712-8397000
行使依據,受理條件,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辦理地點,

行使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四條: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

受理條件

1、身份證、戶口簿;2、交驗照片(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1張)和進行照片現場採集。

收費依據

計價格293號、鄂價費129號。

收費標準

護照200元/證,丟失補發400元/證, 加頁、合訂、加注、延期20元/項次。

辦理地點

漢川市人民大道272號公安局出入境辦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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