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壽縣農業局

漢壽縣農業局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農業生產和農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壽縣農業局
  • 單位級別:正科級
  • 辦公地址:龍陽鎮西正街225號
  • 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名稱,單位級別,辦公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名稱

漢壽縣農業局

單位級別

辦公地址

龍陽鎮西正街225號
漢壽縣農業局

主要職責

(二)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調查了解農業生產情況,制訂落實農業增產措施,指導組織引進、示範和推廣農作物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實施抓好項目建設與管理,抓好農作物基地建設,發展高產、高效、優質農業;組織起草有關農業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工作。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措施辦法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指導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指導農產品生產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預測並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四)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及宜農荒灘、宜農濕地、漁業水域、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擬定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與植保檢疫,發布情報,指導防治;實施節水農業。
(五)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和有關協會、學會、社會團體的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隊伍建設。
(六)組織實施優質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七)組織管理國家、省、市、縣農業項目資金投入;協助公安部門剷除毒品源植物。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惠農政策的調查與落實;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及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指導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計畫,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檢測,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發展等方面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電文、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農業信息的蒐集、整理、預測、綜合和匯報,起草綜合性報告和匯報材料;組織農業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訂全縣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申報和爭取農業項目資金;管理好本局機關財務,歸口管理局各項資金;指導、監督管理本系統獨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和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統計、女工、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與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工作,協助局黨委抓好全局精神文明建設。
(四)政策法制股
負責對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實施監督,負責農業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協助局黨委抓好綜治和安全工作。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授權發布信息工作;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劃;參與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的有關工作。
(一)執法機構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漢壽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簡稱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擬升格為副科級,由縣農業局管理。負責指導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對農作物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實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坑農、害農、傷農案件;依法監督管理單位和個人經營農作物種子;協助公安部門剷除毒品源植物。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副科級),其他工作人員5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2、漢壽縣種子管理工作站(簡稱縣種管站),正股級,由縣農業局管理。負責種子工程規劃的制定和申報,種子工程項目的管理與監督;負責審核和核發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監督管理種子生產、經營活動;負責種子質量監督管理;負責縣級救災備荒種子計畫編制、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和引種展示及品種管理;負責保護管理種質資源;負責組織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調解種子質量糾紛等。該單位原在縣農業執法監察大隊加掛牌子併合署辦公,有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之不便,宜獨立設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3、漢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加掛漢壽縣農產品檢測中心牌子,擬升格為副科級,由縣農業局管理。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授權發布信息工作,對全縣農產品生產基地、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產品銷售市場、超市的農產品進行檢驗檢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擬定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農業生產技術操作規範,依法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等有關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縣檢測中心2名、內部調劑4名、增加編制10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副科級),其他工作人員13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4、漢壽縣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管理站(簡稱縣農環站),加掛縣綠色食品辦公室牌子,正股級,由縣農業局管理。負責農村清潔工程示範村建設、循環農業建設;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野生植物保護和外來入侵物種的防控;負責無公害農業生產基地環境監測和質量評價;負責農業環境監管執法;負責“三品”認證工作,參加農業環境保護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防治農業環境污染措施和方法制定等。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5、漢壽縣農業科技教育工作站(簡稱縣科教站),加掛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牌子,正股級,由縣農業局管理。根據職能變化,原農業科技情報站更名為農業科技教育工作站,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和農業豐收計畫項目的管理與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及新技術的示範與推廣,擬定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農業科技示範場、站、所管理與指導;負責農產品開發工作;組織農民職業教育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5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庹。
6、漢壽縣糧油作物工作站(簡稱縣糧油站),正股級,由縣農業局管理。研究擬定糧油作物近期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糧油作物發展的有關措施辦法;調查分析糧油作物生產形勢和開發動態,提出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質量改進、產後服務、效益提高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導糧油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糧油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糧油作物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糧油作物生產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等。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l1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7、漢壽縣經濟作物工作站(簡稱縣經作站),正股級,由縣農業局管理。研究擬定經濟作物的發展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發展的有關措施辦法;調查分析經濟作物生產形勢和市場動態,提出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質量改進、產後服務、效益提高、栽培改革措施;指導經濟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經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經濟作物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經濟作物生產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 6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13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8、漢壽縣植保植檢站(簡稱縣植保站),正股級,由縣農業局管理。負責全縣植物檢疫病蟲測報和指導防治工作;負責新農藥試驗示範;負責對生產環節農藥指導使用與監控;負責有害生物的普查與管理等。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l1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9、漢壽縣耕地質量管理處(原漢壽縣土壤肥料工作站,簡稱縣土肥站),加掛縣基本農田保護辦公室的牌子,正股級,由縣農業局管理。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管理、有機肥料建設、節水農業工程工作;負責全縣耕地質量監督與管理,實施土壤普查、耕地土壤分等定級,指導中低產田改造、秸桿綜合利用,實施土壤、作物測報;指導施肥技術與新肥料試驗示範等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5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10、漢壽縣蔬菜工作管理辦公室(簡稱縣蔬菜辦),高配副科級,由縣農業局管理。研究擬定全縣蔬菜發展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蔬菜發展有關措施辦法;調查分析生產形勢及市場需求,指導提高品質與安全水平;負責大面積生產技術指導與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科級),其他工作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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