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台區審計局

漢台區審計局是漢台區政府部門,負責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台區審計局
  • 所在城市:陝西省漢中市漢台區
  • 地址:中山街80號
  • 郵編:723000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及年度審計計畫;對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政府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結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改進工作的建議。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的財務收支;
3、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
4、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和決算;
5、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行業和中、省、市駐漢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
7、對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區的貸款、援助項目的財務收支;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五)組織對漢台區科級及其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審計局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區審計機關審計決定及行政處罰的複議申請;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監督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全區部門單位內審機構的業務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專業培訓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學術研究與信息交流。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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