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及文獻所見

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及文獻所見

《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及文獻所見》是2014年5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馮卓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及文獻所見
  • 作者:馮卓慧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14年5月
  • 頁數:258 頁
  • 定價:2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10009915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漢代是中國中古時期經濟發展的第1個高潮期,在中國乃至世界法制史上都影響頗深。其法律既承襲了先秦法制,又有極大發展。
  《中國法律史學文叢·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及文獻所見》依據原始資料漢簡,又印證於史籍,梳理了漢代的民事經濟法律制度,包括漢代的物權法、債法、婚姻家庭與繼承法、民事訴訟法等民事法律制度,及漢代的對外貿易法、稅法等經濟法律制度。《中國法律史學文叢·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及文獻所見》在寫作上有兩個特點:一是儘可能利用出土文獻,再佐證以文獻史籍,在史實的基礎上進行研究;二是依羅馬私法體系梳理,全書層次清晰,且貫穿了比較法史的思維方式。
  《中國法律史學文叢·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及文獻所見》通過史實為中國民法溯源,駁斥了“中國古代無民事法律”的偏見,是一部具有開創性意義的著作。

作者簡介

  馮卓慧,1937年生,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學教授。1959年畢業於陝西師範大學歷史系,1987-1988年,由教育部公派赴蘇聯列寧格勒大學從事中外法律文化研究。
  獨著有《羅馬私法進化論》(獲陝西省人文社科二等獎)。與胡留元合著《長安文物與古代法制》、《西周法制史》(均獲陝西省人文社科二等獎)、《夏商西周法制史》(獲2009年法務部科研一等獎、第二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成果獎”三等獎、2009年陝西省人文社科一等獎)。
  共發表論文70餘篇,多篇獲省級獎。代表性論文有“羅馬法精神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獲法務部九·五優秀論文獎)、“殊途同歸--兩大法系契約法原則從近代到現代的演進”(發表於台灣《法令月刊》2008年5月號)。
  主要研究領域:法律史。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漢代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節 漢代居民的民事法律權利能力
一、漢代“士、農、工、商”四種居民及其民事法律地位
二、各等居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一)完全享有民事權利能力者——“聖王”
(二)依等級身份制而形成的受限制權利能力者
(三)庶民百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第二節 漢代的物和物權法
一、漢代物的概念和分類
二、所有權、占有權及其保護
(一)所有權的概念
(二)占有權的法律保護
三、他物權
(一)地役權
(二)質權
第三節 漢代的債法
一、漢代“債”的概念
二、契約關係形成之債
(一)買賣契約
(二)僱傭契約
(三)借貸契約
(四)其他契約
三、侵權行為形成的債
(一)漢律中有關侵權行為之債的法律規定
(二)史籍記載的關於土地權利侵權的法律規定及案例
第四節 漢代的婚姻家庭繼承法
一、宗法制度與漢代的婚姻家庭繼承法
二、漢代的婚姻家庭法
(一)“同姓不婚”的原則
(二)“一夫多妻”與“一夫一妻”制
(三)婚姻年齡的規定
(四)結婚的“六禮”禮制
(五)父母、夫妻、子女家庭關係
(六)婚姻關係的終止——七去、三不去原則
三、漢代的繼承法
(一)身份繼承
(二)財產繼承
第五節 漢代的民事訴訟制度
一、司法機構
二、訴訟程式和審判制度
(一)告訴
(二)傳訊驗問
(三)判決
(四)執行
三、抗訴制度
四、調解制度
……
第二章 漢代的經濟法律制度
附錄:史籍記載的關於動產侵權的法律規定及案例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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