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有人飲酒一石不醉。對此,作者展開分析說明:飲酒一石指的是作為重量單位的石,即一百二十斤,用今天的秤來換算,相當於三十二斤,那也等於現在的三斗酒。史書上說於定國飲酒數石不醉,沒有這樣的道理。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漢人飲酒數石不可信》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出處:《夢溪筆談》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沈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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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漢人有飲酒一石不亂。予以制酒法較①之,每粗米二斛,釀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醨②,每秫③一斛,不過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漢法,則粗有酒氣而已,能飲者飲多不亂,宜無足怪。然漢之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謂石乃鈞石之石,百二十斤,以今秤計之,當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於定國④飲酒數石不亂,疑無此理。
作品注釋
①較:通“校”,考校,檢驗。
②醨(lí):薄酒。
③秫(shú):粘高粱米。
④於定國(?—前41):西漢後期大臣,官至丞相。《漢書》有傳。
作品譯文
漢代有人飲酒一石不醉。我以釀酒法考校,漢代用二斛粗米能夠釀出六斛六斗酒。現在最薄的酒,用一斛粘高粱米,不過能釀成一斛五斗。若採取漢代那種釀法(釀成的酒是原料的三倍多),則不過稍微有些酒味而已,能飲者飲多了也不醉,應該無足為怪。但漢代的一斛,也相當於今天的二斗七升,人的肚子裡又如何容得下二斗七升水?或說飲酒一石指的是作為重量單位的石,即一百二十斤,用今天的秤來換算,相當於三十二斤,那也等於現在的三斗酒。史書上說於定國飲酒數石不醉,恐怕沒有這樣的道理。
出處簡介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夢溪筆談》詳細記載了勞動人民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卓越貢獻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國古代特別是北宋時期自然科學達到的輝煌成就。
作者簡介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北宋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漢族。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公元1063年(仁宗嘉祐八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公元1072年(熙寧五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公元1075年(熙寧八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1082年(元豐五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
作者成就
《漢人飲酒數石不可信》選自《沈括·夢溪筆談·辯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