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管理辦法
為強化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歸口管理責任,加快招商引資簽約項目落地步伐,進一步提高簽約項目履約率、資金到位率,擴大有效投資,助推漢中經濟社會發展,依據《漢中市招商引資工作考核獎懲辦法》《漢中市產業招商引資工作方案》和漢中招商引資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範圍為有招商引資任務的各單位。
(二)招商引資項目指我市行政區域外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以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形式介入,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投資興建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生產性、經營性和公益性項目。
二、簽約項目審核把關要求
簽約項目主體單位負責擬簽約項目的審核把關,杜絕出現重複項目、非招商引資項目和非法項目。簽約項目需按照統一格式填報(詳見附屬檔案),確保項目要素齊全、資料完整。
三、簽約項目歸口統計報送要求
(一)各縣區、開發區、專項工作對象在各類投資促進活動上籤約的招商引資項目,由各縣區、開發區、專項工作對象招商主管部門統一匯總上報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合局)。
(二)市直相關部門、中省駐漢單位,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牽頭引進的招商引資項目,根據項目落地區域,交由相關縣區、開發區、專項工作對象招商主管部門統一匯總上報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合局)。
(三)各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組牽頭組織各類投資促進活動簽約的招商引資項目,由牽頭單位負責轉交給縣區、開發區、專項工作對象對口業務部門,再由業務部門轉交給同級招商主管部門統一匯總上報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合局)。
(四)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單位應在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簽約成果轉交給相關對口業務單位,確保簽約項目於簽約活動結束的次月20號前,統一由縣區、開發區、專項工作對象招商主管部門匯總上報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合局),進入全市新簽項目月報表。
(五)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機構和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陝西省招商引資(內資)統計制度》等有關規定,及時準確統計招商引資項目進展情況,層層審核把關,確保每一個項目應統盡統,提升項目統計工作質量。
四、簽約項目跟蹤服務要求
(一)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單位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簽約項目落到實處。簽約項目主體單位要嚴格執行“五個一”項目跟蹤落實機制,層層夯實抓項目的責任,確保意向、協定項目早日轉化為契約項目,契約項目早落地投產。
(二)招商引資簽約項目在推進落實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和困難,可由項目主體單位報縣區、開發區、專項工作對象招商主管部門統一轉報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協調解決。
(三)招商引資簽約項目因故被取消的,應書面說明情況,報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合局)備案。
(四)各縣區、開發區、專項工作對象要建立簽約項目庫、執行項目庫、竣工項目庫,適時掌握項目動態。
五、簽約項目考核通報要求
(一)簽約項目進展情況,採取現場查看、聽取匯報等形式進行督查。招商引資被考核單位要適時將簽約項目進展情況報送市經合局,進行專項考核和通報。
(二)簽約項目的履約率、開工率、投產率以及資料報送情況一併納入日常和年終招商引資工作考核。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市招商引資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經合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