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漢中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漢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中省市有關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制訂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有關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其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漢中市消費者保護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措施辦法,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清理取締固定煤炭銷售點和煤質檢測工作;對市場主體場所(經營場所)、成品油質量、機動車銷售企業、環境監測計量器具進行環境監管及《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相關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預防和調查。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有關食品安全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組織落實中省食品安全檢查制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食鹽專營工作,建立市級食鹽儲備體系、食鹽應急預警機制,組織落實省級儲備鹽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用品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處置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疫苗等特殊藥品及放射性特殊醫療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監督。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統籌規劃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設。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鑑定、計量器具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負責地方標準相關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對標準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和信息反饋。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承擔商品條碼和標識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監督規範認證認可及檢驗檢測市場與活動,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與專利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發展規劃、階段性工作計畫。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工作方面的優惠政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管理、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
(十六)負責指導全市非公經濟組織黨的建設。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非公經濟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團結凝聚民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非公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配合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並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十九)負責推動農產品商標、地理標誌培育申報工作。組織全市個體工商企業參與脫貧攻堅行動。負責監督檢查貧困地區生產領域消費品質量安全。負責綠色食藥、醫療器械產業招商引資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和智慧城市建設套用及數據採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職能轉變。
1. 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全市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貫徹中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精神,配合行政審批部門進一步提高行政許可現場檢查、核查效率。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助、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 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和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 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投訴、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等投訴舉報平台,最佳化發揮平台功能作用。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 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市場、超市、農貿市場等流通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和食用水產品、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超市、農貿市場等流通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執法合力。
3. 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 與漢中海關的有關職能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漢中海關協商建立進出口產品、進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政務信息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脫貧攻堅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文稿擬訂工作。承擔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有關工作任務的督辦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承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基礎建設和系統隊伍規範化建設。指導全系統各類重大項目編報、推進實施工作。指導全系統執法裝備配備工作。承擔本系統技術機構及檢測中心能力建設與規劃,指導基層技術機構能力建設。承擔重大科研課題的組織、論證、引進、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廣工作。承擔招商引資相關工作任務。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管理工作。
(四)法規稽查科。承擔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聽證工作。承擔依法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並協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督查督辦有較大社會影響或跨縣區的大案要案等重大違法行為。指導各縣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和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
(五)信用監管科(非公黨建辦)。擬訂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組織指導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非公經濟黨組織開展黨的宣傳、教育、組織、學習等工作。做好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審批具體工作,並督促指導所屬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按期換屆。做好所屬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黨員的教育培訓、服務管理和發展黨員等具體工作。
(六)反不正當競爭與價格監督檢查科。建立和完善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規則和工作指南。承擔和指導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打擊傳銷和相關反走私執法工作,以及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並承擔大要案和疑難案件查處、督辦,協調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擬訂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物價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七)網路交易及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承擔契約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網路市場消費環境建設。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智慧財產權科)。擬訂加強商標管理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措施辦法。承擔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商標專用權保護、指導商標註冊行為等職責。擬訂智慧財產權戰略、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加強對全市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組織指導專利執法工作,查處假冒專利和商標侵權行為。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綜合投訴平台建設及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組織指導消費投訴信息及違規記錄公示工作。指導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依法整頓規範旅遊購物市場、旅遊景區涉旅經營者的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工作。
(十)質量發展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市建設,制訂實施質量激勵制度。做好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相關工作。全面加強質量管理,推進區域品牌建設,提升“漢字號”產品美譽度。擬訂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的措施辦法。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開展服務質量監測工作。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汽車質量爭議投訴中心)。擬訂生產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重點監督的產品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工作和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區域性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組織協調質量安全重大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纖維製品質量監督工作。清理取締煤炭銷售點和煤質檢測工作。對市場主體場所(經營場所)、成品油質量、機動車銷售企業、環境監測計量器具進行環境監管及《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相關工作。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查處特種設備安全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三)計量科。擬訂計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法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指導市級計量標準器具核准和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器具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四)標準化管理科。擬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審查、批准、編號、發布、備案和複審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工作。組織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和信息反饋。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標準化示範試點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承擔商品條碼和標識管理工作。承擔市級專業化技術委員會組建和管理。
(十五)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引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指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和評審人員的監督管理。監督規範認證認可及檢驗檢測市場與活動。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協調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十六)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 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並編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發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參與制訂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承擔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縣區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七)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指導食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對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掌握分析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開展食品小餐飲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
(二十)特殊食品及化妝品監督管理科(鹽業監督管理科)。擬訂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妝品經營管理質量規範,組織質量抽檢。負責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監督管理。承擔對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妝品經營環節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負責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級儲備鹽的監督管理,建立儲備鹽管理制度。制定食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食鹽重大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保障食鹽市場供應安全。協調建立邊遠地區食鹽配給體系,保障邊遠地區合格碘鹽供應。
(二十一)藥品生產監督管理科(陝西省漢中市藥品生產稽查辦公室)。在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授權範圍內開展藥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漢中市藥品生產稽查辦與藥品生產監督管理科合署辦公。承擔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藥材種植、中藥飲片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生產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科。負責對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配合做好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相關經營環節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承擔藥品流通領域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規範管理工作,組織質量抽檢。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組織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承擔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生產備案及監督管理。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及再評價。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現任領導

局長:高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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