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工作法律法規和中、省、市、區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協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實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協調抓好產業扶貧相關工作。承擔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三)起草制定全區農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各產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協調解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引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種質量的改善。牽頭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四)貫徹落實中、省、市、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全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新型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及糾紛調解仲裁管理,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區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銷售流通、休閒農業發展及農業機械化工作。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
(六)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水產、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工作。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及漁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查災、防災、減災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上報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項目管理。擬定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全區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農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定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十五)配合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並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切實提升國家省級、市級和區級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及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2.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十九)劃入的工作職能。
1.將原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管理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2.將原區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3.將原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和土地整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4.將原市國土資源局南鄭分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5.將原區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和漁業生產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二十)劃出的工作職能。
1.將原區農業局的指導監督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劃入市生態環境局南鄭分局。
2.將原區農業局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市自然資源局南鄭分局。
3.將原區農業局的草原防火職責劃入區應急管理局。
4.將原區農業局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林業局。
內設機構
(一)中共漢中市南鄭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股:設股長1名。
負責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辦公室:設辦公室主任1名。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後勤管理,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工作、檔案管理、信訪綜治、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農業農村局直屬機關黨委、局系統及局機關黨務工作,負責黨風廉政、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相關工作以及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務會及綜合性重要會議的會務籌備、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負責局綜合性檔案材料起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系統年度目標考核和綜合工作考核;牽頭指導協調重大農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三)人事科教與質監法規股:設股長1名。
承擔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農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立項、申報和實施管理工作;指導農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工作。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有關法規。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行政審批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 用體系建設,承擔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質量監督管理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四)計畫財務與農田建設股:設股長1名。
牽頭編制全區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計畫,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擬定全區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實施農業保險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局系統單位內部審計。負責農業園區建設規劃管理工作。承擔農業招商引資及固定資產投資有關工作。承擔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農田基本建設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保護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開展糧食功能區劃定工作。
(五)農村改革與合作經濟指導股:設股長1名。
負責農業農村政策綜合調研,提出全區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宅基地有關工作。
(六)發展規劃與社會事業股:設股長1名。
牽頭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並牽頭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負責農業行業生態環境保護。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工作。
(七)產業化與市場信息股:設股長1名。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組織研究擬訂農業產業化政策,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和鄉村三產融合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編制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化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指導農產品加工、銷售、流通和休閒農業及一村一品發展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監督管理;指導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承擔農業品牌建設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態勢。
(八)種植業與農機化管理股:設股長1名。
擬定全區種植業發展政策和生產規劃;指導種植業生產結構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種植業適用先進技術和優良新品種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牽頭指導農業查災、防災、減災工作;指導植物檢疫、農作物病蟲草害監測和防治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植物疫病防控。指導農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牽頭負責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作物物種的保護、管理和科學利用。起草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和實驗鑑定。指導農機安全和維修管理。負責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培訓班)監督管理工作。指 導秸稈綜合利用。負責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養殖業管理股:設股長1名。
起草全區畜牧業、漁業、飼料業、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牧業、漁業技術推廣和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及規模飼養,承擔地方畜禽品種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合理開發利用漁業、水產資源。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組織實施全區動物防疫檢疫和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獸用生物製品、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指導漁政管理、漁業資源及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區監管,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和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監管。
(十)中藥產業發展股:設股長1名。
承擔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中藥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中藥產業發展股負責人:馬小俊
現任領導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漢中市南鄭區農業農村局獲得“陝西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