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南鄭區水利局

漢中市南鄭區水利局

漢中市南鄭區水利局是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南鄭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漢山街道辦西大街69號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漢中市南鄭區
  • 所屬部門: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政府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負責保障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擬訂全區水利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宣傳。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組織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承擔水利行業供水和鎮村供水工作。
(三)組織執行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制度。負責提出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區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編制並實施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承擔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承擔重要江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承擔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區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監督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承擔水利建設市場分級監督管理,監督水利工程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區級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實施農村安全飲水普及工作,實施貧困村安全飲水鞏固提升工作。負責節水灌溉工作。承擔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等制度。監督並實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流域、跨鎮(街道)的水事糾紛,承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和人才工作。負責水利招商引資工作,並做好相關服務保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相關技術標準及規程規範。負責全區水利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與區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水工程調度和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必要時,區水利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道辦)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南鄭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編制3名,設主任1名。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綜合檔案草擬審核、公文管理、承擔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維穩、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管理、檔案管理、黨務管理、行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會、婦女、衛生健康、應急值守及後勤安保工作;承擔水利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和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幹部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二)工程計畫股:行政編制3名,設股長1名。負責工程技術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利中長期綜合規劃,審核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承擔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協調開展項目實施後評價和績效評價;承擔全區水利工程建設、造價和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江河乾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承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組織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組織實施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指導全區農村水電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牽頭水利科技和重點項目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統計工作和水旱災害防禦技術支撐工作。
(三)水政水管股:行政編制3名,設股長1名。負責灌區管理和水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改造和節水灌溉工作,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水利普法工作。承擔行業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水利行業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各類政策性和臨時性專項工作。牽頭水資源、水政執法、生態環保工作,承擔全區水利統計工作。
(四)河庫管理股:行政編制2名,設股長1名。負責河庫湖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江河庫的開發和保護,承擔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水庫運行管理和大壩安全鑑定;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承擔行業內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做好水情旱情信息互通工作。承擔系統和河庫安全管理;牽頭水庫移民工作。

下屬單位

(一)漢中市南鄭區雲河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單位職能:根據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式,依據批准的建設規模和內容,按照工程建設“四項制度”要求,抓好雲河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編制工程可研、初設、建設用地、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移民安置等規劃報告,抓好項目立項、初設報批等前期工作;組織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和設備採購等招投標工作,擇優選擇中標單位,簽訂相關契約,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及施工備案,做好“四通一平”等施工準備工作,按計畫推進工程開工建設;督促參建單位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抓好工程建設質量、進度和安全生產工作; 籌措項目建設資金,抓好投資控制,嚴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資,確保資金安全;抓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整治,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有關問題,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二)漢中市南鄭區農村供水管理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單位職能:貫徹城鄉供水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區農村供水水質監測、飲水安全的監管;管理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指導監督跨村供水工程,監督單村供水工程;負責制定農村供水工程規劃、計畫,實施農村供水應急預案;牽頭負責農村供水工程水價測算和管理;負責全區農村供水工程維修資金的籌措、使用;負責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國有資產的管理。
(三)漢中市南鄭區水土保持工作站: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
單位職能:宣傳貫徹《水土保持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水土流失的調查、普查和編制全區水土保持區劃、規劃(包括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重點項目規劃等)及年度計畫,以及轄區內水土保持信息的調查、統計、上報等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技術指導等工作;受主管部門委託,組織審查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項目設計,報主管部門審批;督促生產、建設單位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受主管部門委託,組織審查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 受主管部門委託,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以及轄區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法案件;負責全區水土保持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人員培訓工作;協助稅務部門水土保持補償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 行使法律法規及各人民政府賦於的其它有關職權。
(四)漢中市南鄭區江河管理站(水旱災害防禦中心):設站長(主任)1名,副站長2名。
單位職能: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管理和保護河道及設施,組織和指導實施河道日常維護養護、應急搶險和整治工程,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監督涉水建設項目的規劃控制、水利規劃和水系調整方案的實施,組織編制全區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防禦洪水方案和洪水調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乾旱防治規劃及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工程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鎮(辦)編制抗禦旱災預案;協調鎮(辦)山洪防禦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水情旱情信息報送和預警工作;組織水旱防禦物資的儲備與管理、負責提出水利工程水毀修復經費的建議等工作職責。
(五)漢中市南鄭區紅寺壩水庫灌溉管理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單位職能:紅寺壩灌區內水利水政監管、防汛抗旱、農業灌溉,灌區內水利工程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

現任領導

局長:張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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