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檢驗法

演繹檢驗法亦稱“試錯法”、“批判法”。奧地利科學哲學家波普爾在批判歸納法的基礎上提出。步驟:(1)科學認識始於問題,問題即觀察與理論、理論與理論之間的矛盾;(2)為解決問題提出試驗性理論,試驗性理論不是從歸納來,而是靠直覺、想像和自由創造。

(3)在對試驗性理論進行演繹邏輯的評價(前驗評價)基礎上,選擇最可檢驗的、預見力最大的理論;(4)將選擇出來的理論與觀察、實驗或實踐結果進行比較(後驗評價),知道錯在哪裡,發現新問題。如此循環往復,推動科學認識不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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