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港總體設計規範(SC/T 9010-2000)》共分12章,5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漁港分級、生產工藝、港址選擇、平面布置、交通運輸、公用設施、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助航設施、環境保護、投資經濟評價。本次修訂,增加了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助航設施、環境保護、投資經濟評價等內容。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都是提示的附錄。本標準由農業部漁業局提出。本標準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歸口。
基本介紹
- 書名:漁港總體設計規範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出版日期:2001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3401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Master Design Code of Fishery Port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6頁
- 開本:16
- 定價:30.0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漁港總體設計規範(SC/T 9010-200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前言
1範圍
2引用標準
3總則
4符號
5漁港分級及配套設施
6生產工藝
7港址選擇
8平面布置
9交通運輸
10公用設施
11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助航設施
12環境保護
附錄A(提示的附錄)投資經濟評價
附錄B(提示的附錄)卸魚機械性能表
附錄C(提示的附錄)漁船船型尺度表
附錄D(提示的附錄)漁港冷藏船、油船船型尺度表
附錄E(提示的附錄)漁港管理及生活輔助建築物
1範圍
2引用標準
3總則
4符號
5漁港分級及配套設施
6生產工藝
7港址選擇
8平面布置
9交通運輸
10公用設施
11通信、船舶交通管理及助航設施
12環境保護
附錄A(提示的附錄)投資經濟評價
附錄B(提示的附錄)卸魚機械性能表
附錄C(提示的附錄)漁船船型尺度表
附錄D(提示的附錄)漁港冷藏船、油船船型尺度表
附錄E(提示的附錄)漁港管理及生活輔助建築物
文摘
著作權頁:
插圖:
6.2.3二、三級漁港可不設專用物資碼頭,該碼頭的功能可在卸魚碼頭或供冰碼頭進行;二、三級漁港可不設專用供冰碼頭,在卸魚碼頭供冰。
6.2.4碼頭上各種機械或管道,應按碼頭功能設定。卸魚碼頭應設卸魚機械,供冰碼頭可設碎冰樓和碎冰機,油碼頭應設油管,修船碼頭和修船台應設起重設備。各專業碼頭均應設定供水閥門,除油碼頭外均應設電源箱。不設供油碼頭時供冰碼頭前可設油管及閥門以便供油,也可用其他方式供油。供油設施處應採取環境保護及防火措施。
6.2.5碼頭前方作業寬度應根據碼頭作業類別、生產工藝流程、漁港級別確定。順岸式卸魚碼頭前方作業寬度,即卸魚棚或水產品交易市場前寬度,特一級漁港宜採用20~30 m,其他漁港宜採用15~20 m。當採用皮帶機運送水產品時,宜設地下皮帶機廊道,避免與路面交通平面交叉。卸魚棚或水產品交易市場後方應設有裝卸魚貨車位。
6.3碼頭裝卸機械選擇
6.3.1裝卸機械的類型應根據水產品品種、裝魚容器、卸港量、碼頭型式、水位變幅和船型等要求,並應本著快速卸魚、保證水產品質量原則合理選擇。
6.3.2卸魚作業宜採用機械裝卸。浮式卸魚碼頭垂直出艙設施可採用鏈斗出艙機或小型提升機,水平運輸機械可採用皮帶運輸機;固定式卸魚碼頭卸魚機械可採用輕型吊機、皮帶運輸機、鏟車、小型機動車等。漁港常用卸魚機械可按附錄B選用。
6.3.3裝卸工藝設計應保證作業安全、保護工人健康、減輕勞動強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6.4水產品交易市場、卸魚棚、理魚加工間、凍結、冷藏、製冰、貯冰生產工藝
6.4.1卸魚碼頭前應設水產品交易市場或卸魚棚
水產品交易市場及卸魚棚應滿足下列要求:接收水產品,並進行分類、分級、計量、加冰、定價、衛生檢驗、拍賣等。拍賣後,水產品進入鮮銷外運、凍結冷藏、加工處理等環節。大型水產品交易市場宜包括加工魚貨二次交易及二級批發交易。未形成交易市場地區,卸魚棚可以是接收與分發水產品場所。
6.4.2理魚加工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6.4.2.1理魚加工間生產工藝應隨生產品種而異,工序可分為原料驗收、清洗、分選、裝盤、稱重、整理、裝籠、進凍。
6.4.2.2理魚加工間應滿足衛生要求。
6.4.3凍結與冷藏應符合下列規定
6.4.3.1凍結加工時,對某些難於粘結成塊的魚類,應在凍結前加水,凍結結束後,經過出庫、卸盤、脫盤、包裝等工序進入冷藏間。
6.4.3.2水產品凍結間的空氣溫度應採用-23℃~-30℃。
插圖:
6.2.3二、三級漁港可不設專用物資碼頭,該碼頭的功能可在卸魚碼頭或供冰碼頭進行;二、三級漁港可不設專用供冰碼頭,在卸魚碼頭供冰。
6.2.4碼頭上各種機械或管道,應按碼頭功能設定。卸魚碼頭應設卸魚機械,供冰碼頭可設碎冰樓和碎冰機,油碼頭應設油管,修船碼頭和修船台應設起重設備。各專業碼頭均應設定供水閥門,除油碼頭外均應設電源箱。不設供油碼頭時供冰碼頭前可設油管及閥門以便供油,也可用其他方式供油。供油設施處應採取環境保護及防火措施。
6.2.5碼頭前方作業寬度應根據碼頭作業類別、生產工藝流程、漁港級別確定。順岸式卸魚碼頭前方作業寬度,即卸魚棚或水產品交易市場前寬度,特一級漁港宜採用20~30 m,其他漁港宜採用15~20 m。當採用皮帶機運送水產品時,宜設地下皮帶機廊道,避免與路面交通平面交叉。卸魚棚或水產品交易市場後方應設有裝卸魚貨車位。
6.3碼頭裝卸機械選擇
6.3.1裝卸機械的類型應根據水產品品種、裝魚容器、卸港量、碼頭型式、水位變幅和船型等要求,並應本著快速卸魚、保證水產品質量原則合理選擇。
6.3.2卸魚作業宜採用機械裝卸。浮式卸魚碼頭垂直出艙設施可採用鏈斗出艙機或小型提升機,水平運輸機械可採用皮帶運輸機;固定式卸魚碼頭卸魚機械可採用輕型吊機、皮帶運輸機、鏟車、小型機動車等。漁港常用卸魚機械可按附錄B選用。
6.3.3裝卸工藝設計應保證作業安全、保護工人健康、減輕勞動強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6.4水產品交易市場、卸魚棚、理魚加工間、凍結、冷藏、製冰、貯冰生產工藝
6.4.1卸魚碼頭前應設水產品交易市場或卸魚棚
水產品交易市場及卸魚棚應滿足下列要求:接收水產品,並進行分類、分級、計量、加冰、定價、衛生檢驗、拍賣等。拍賣後,水產品進入鮮銷外運、凍結冷藏、加工處理等環節。大型水產品交易市場宜包括加工魚貨二次交易及二級批發交易。未形成交易市場地區,卸魚棚可以是接收與分發水產品場所。
6.4.2理魚加工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6.4.2.1理魚加工間生產工藝應隨生產品種而異,工序可分為原料驗收、清洗、分選、裝盤、稱重、整理、裝籠、進凍。
6.4.2.2理魚加工間應滿足衛生要求。
6.4.3凍結與冷藏應符合下列規定
6.4.3.1凍結加工時,對某些難於粘結成塊的魚類,應在凍結前加水,凍結結束後,經過出庫、卸盤、脫盤、包裝等工序進入冷藏間。
6.4.3.2水產品凍結間的空氣溫度應採用-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