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欠稅登記簿指直接辦理徵收業務的基層稅務部門用來登記納稅單位或個人,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應繳未繳稅款的簿籍。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凡是逾期未繳的即為滯納,到月底仍未繳納稅款的叫做欠稅。掌握和控制滯納欠稅,是稅收會計在稅款征解過程中發揮監督作用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嚴肅納稅紀律、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的一項重要措施,基層稅務部門對直接向金庫經收處繳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支庫轉來的各專用繳款書的報查聯與納稅申報表對帳銷號,發現到期未繳的應及時登記欠繳情況,並通知專管員進行催繳,還應分戶設定“企業納稅台帳”具體反映各企業的欠繳情況。掌握滯納欠稅,它是編報滯納欠稅報表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