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飛(四川師範大學大一學生)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9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滕飛,四川師範大學大一學生。

2016年3月27日晚,四川師範大學舞蹈學院大一學生蘆海清在該校成龍校區一宿舍學習室內被室友滕飛殺害,經醫院認定,其系頭頸離斷傷致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滕飛
  • 就讀學校:四川師範大學
  • 主要事件:2016年3月27日晚,四川師範大學舞蹈學院大一學生蘆海清在該校成龍校區一宿舍學習室內被室友滕飛殺害。
  • 犯罪類型:故意殺人罪
案件經歷,一審,抗訴,

案件經歷

2016年3月27日晚,四川師範大學舞蹈學院大一學生蘆海清在該校成龍校區一宿舍學習室內被室友滕飛殺害,經醫院認定,其系頭頸離斷傷致死。
同年11月21日,此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庭審中,被告人滕飛稱,事發前一天,他和蘆海清發生衝突,兩人打了架,隨後和好。3月27日上午,蘆海清將前一天打架時破損的衣服扔進滕飛的垃圾箱,滕飛認為這是一種挑釁,因此動了殺死蘆海清的念頭。當天下午滕飛購買了菜刀,並於當晚11時許數次經過作案現場進行觀察,最後將蘆海清叫到自習室將其殺害。

一審

9月6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騰飛故意殺人案公開宣判,同時對蘆海清親屬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一併進行了判決。
法院一審認為,滕飛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經鑑定其患有抑鬱症,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且系自首,但其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因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滕飛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蘆海清親屬的經濟損失83212.5元。滕飛當庭表示不抗訴。

抗訴

9月6日,蘆海清的養父母及哥哥蘆海強也出現在宣判現場。蘆海強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他和家人不認可滕飛患有抑鬱症的鑑定意見,認為不應該認定滕飛的自首情節。此外,民事賠償也太少,他們將要對此案的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提出抗訴,同時也將請求檢察院就案件刑事部分提出抗訴。
蘆海強稱,從弟弟出事到現在,他和家人都沒見過被告人滕飛的父母,“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一年多了,但一直到現在,我們也沒能從弟弟被害的事裡走出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