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滑行道可將性質不同的各功能分區(飛行區,候機樓區,飛行停放區,維修區及供應區)連線起來,使飛機場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容量潛力並提高運行效率。
滑行道應以實際可行的最短距離連線各功能分區。
系統
滑行道是陸地機場上供飛機作地面滑行用的規定通道。滑行道系統主要包括:主滑行道、進出滑行道、飛機機位滑行通道、機坪滑行道、輔助滑行道、滑行道道肩及滑行帶。滑行道系統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和可能,分階段建設,逐步完善。避免一次建設費用過高,而利用率又過低。
主滑行道又稱幹線滑行道,是飛機往返於跑道與機坪的主要通道,通常與跑道平行。進出(進口或
出口)滑行道又稱聯絡滑行道(俗稱聯絡道),是沿跑道的若干處設計的滑行道,旨在使著陸飛機儘快脫離跑道,出口滑行道大多與跑道正交,快速出口滑行道與跑道的夾角介於25º與45º之間,最好取30º。飛機可以較高速度由快速出口滑行道離開跑道,不必減到最低速度。出口滑行道距跑道入口的距離取決於飛機進入跑道入口時的速度(進場速度)、接地速度、脫離跑道時的速度、減速度以及出口滑行道數量、跑道與機坪的相對位置。出口滑行道數量應考慮高峰時運行飛機的類型及每類飛機的數量。一般在跑道兩端各設定一個進口滑行道。對於交通繁忙的機場,為防止前面飛機不能進入跑道而妨礙後面飛機的進入,則通過設定等待坪、雙滑行道(或繞行滑行道)及雙進口滑行道等方式解決,為確定起飛順序提供了更大靈活性,也提高了機場的容量和效率。滑行道和跑道端處的等待坪用標誌線在地面上標出,這個區域是為了飛機在進人跑道前等待許可指令。等待坪與跑道端線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防止等待飛機的任何部分進入跑道,成為運行的障礙物或產生無線電干擾。
要求
滑行道應有足夠寬度。由於滑行速度低于飛機在跑道上的速度,因此滑行道寬度比
跑道寬度要小。滑行道的寬度由使用機場最大的飛機的輪距寬度決定,要保證飛機在滑行道中心線上滑行時,它的主起落輪的外側距滑行道邊線不少於1.5—4.5m。在滑行道轉彎處,它的寬度要根據飛機的性能適當加寬。
設計
滑行道的設計應避免同使用中的跑道相交叉,由於飛機在滑行道的速度大大小於其在跑道上的速度,其控制縱坡、豎曲線和視距的標準不如跑道嚴格。國際民航組織對起降區視距的要求也是有規定的,跑道字碼為C、D和E時,從滑行道3m高處應能通視300m內的滑行道表面。對A、B兩類跑道,標準略低。為保證機場運轉安全,交通通道間及其與鄰近障礙物間必須有足夠的間距,國際民航組織對滑行道與跑道之間、兩條平行滑行道之間和一條滑行道與固定
障礙物之間的最小淨距都有規定。例如,對
VFR運行,國際民航組織建議對數碼3和數碼4的機場的平行跑道的最小間距採用210m,數碼2機場採用150m,數碼1機場採用120m,等等。
一般情況下,滑行道所受載荷比跑道更重。滑行道比跑道窄,機輪幾乎沿不變的軌跡滑行。在滑行道上滑行時,飛機速度很低,機翼幾乎不產生升力,特別是在起飛時,飛機以全重作用在滑行道上。同時在滑行道上飛機運行密度通常要高於跑道。因此,飛機的總重量和低速滑行時的壓強就會比跑道所承受的略高。所以滑行道道面強度要和配套使用的跑道兩端的強度相等或更高。
安全
飛機機位滑行通道和機坪滑行道均為機坪上的滑行道。輔助滑行道供飛機通向維修坪或隔離坪等所用。
為了保證飛機的滑行安全,通常在滑行道兩側對稱地設定道肩,而且還要向兩側延伸一定的距離,延伸部分連同滑行道(機位滑行道除外)統稱為滑行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