滎陽市林業局

滎陽市林業局

滎陽市林業局(市林業局),是滎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滎陽市林業局局長:王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滎陽市林業局
  • 辦公地址:滎陽市惠民路2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王帥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發布相關信息。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濕),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綠道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滎陽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指導林木採伐、運輸管理。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收、徵用、占用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基層林業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化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根據授權,負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遺產、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鄭州市級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林業產業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擬訂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下經濟發展工作。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經濟林、花卉管理工作。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部門,以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國有林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和鄭州市撥付我市的資金、市級資金及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省和鄭州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國家、省級和鄭州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統計工作。負責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科技推廣、宣傳、科學普及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智慧林業和草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生態動態監測、評價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教育、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水果、花卉檢疫的職責分工
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和市林業局加強水果、花卉等檢疫工作的協調配合,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檢疫工作,雙方檢疫結果互相認可,避免重複檢驗。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保障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保密、信訪、扶貧、績效考核、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統計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後勤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和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等綜合性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行政獎勵等工作;負責森林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森林城市、森林小鎮、森林鄉村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林業和草原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林業系統的涉外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清理、備案等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法制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有關工作;負責普法工作。
(二)生態建設修復科(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科):承擔森林、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擬定林業生態建設保護修復、國土綠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實施重點生態建設保護修復工程;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退耕(牧)還林還草工作;起草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沙化土地防治等重點生態工程;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沙化、石漠化調查、監測與評價,並發布有關信息;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生態廊道、森林健康綠道規劃和建設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城鄉綠化工作;承擔滎陽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植物新品種保護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科技體制改革及創新體系建設;承辦林業和草原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科學普及和科技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智慧林業和草原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等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林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與合作經濟發展;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定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林業產業工作,負責經濟林、花卉行業管理;指導林產品加工和林下經濟發展工作;負責林業產業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指導草原管理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
(三)森林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行政審批、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負責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監測與評價工作,全市林地調查、定級、評估工作,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管理;指導基層林業工作;負責全市森林資源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
(四)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救護、利用工作;協助做好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調整工作;組織開展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和防控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調查和保護相關工作;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和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林木種子、草種行政執法工作。
監督管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遺產、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國家公園和各類省、鄭州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地的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開展各類自然保護地資源調查、保護建設、生態修復、監測評估等工作,負責案件查處;根據授權,負責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負責國有林場(苗圃)的管理工作,指導森林旅遊和森林康養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負責濕地保護和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組織開展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履約工作。
(五)規劃財務科:擬訂林業和草原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級和鄭州市級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管理監督市級林業和草原資金;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指導涉外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審核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和草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

下屬單位

(一)滎陽市林業技術服務站:宣傳貫徹林業法律、法規、政策;參與制訂全市林業技術推廣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全市林業技術的引進和推廣;組織開展全市林業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管理全市林木種子繁育、供應、質量檢驗;負責全市經濟林低產園改造工作,承擔全市經濟林名優品種的選育、繁育、引進、示範和推廣工作。
(二)滎陽市林業發展中心:貫徹執行義務植樹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指導本地全民義務植樹發展規劃的編制、以及監督實施、信息統計等工作;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的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植紀念樹、造紀念林等綠色文明建設活動;組織開展全市市區外古樹名木的普查、建檔、保護工作;組織和指導部門綠化等工作,並開展綠化評比表彰工作(綠化模範單位、綠化模範鄉鎮等推薦上報工作)。
(三)滎陽市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加強濕地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做好各項濕地保護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實施工作;負責保護區內的鳥類的觀測、研究和救護;負責鳥類疫病防控和保護工作;負責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保護區內破壞資源和非法捕獵行為。
(四)滎陽市林業科學研究所:管理國有苗圃,促進林業發展。林木種苗規劃計畫編制,林木良種引進馴化與推廣,林木良種選育與審定,林木種質資源收集保存與開發,林木新技術推廣。
(五)滎陽市林政稽查大隊:貫徹執行有關森林資源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施對林政資源保護監督管理,對從事森林資源利用的各種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森林(林木)採伐、要材運輸和木材經營(加工)進行監督管理,對伐區作業進行檢查驗收;受主管部門委託參與與查處轄區內的盜伐、濫伐林木及違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六) 滎陽市森林防火中心:宣傳貫徹國家森林防火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負責森林防火措施的制定、森林火災的預防及森林防火重點階段工作;負責森林火災初期的組織撲救和現場指揮工作;負責撲火隊伍的組織建設與撲火先進技術的推廣培訓工作;負責滅火器材的管理使用與維護,森林火災的統計管理。
(七)滎陽市森林資源管理站: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森林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監控全市森林資源消長情況,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年度森林採伐限額;負責全市林木採伐,林木運輸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林業用地的動態監測;負責征占用林地的監督管理。

現任領導

滎陽市林業局局長:王帥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滎陽市惠民路28號。

辦公時間

(工作日)
夏季 08:30-12:00,14:30-18:00
冬季 0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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