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燭絕纓

滅燭絕纓

滅燭絕纓是春秋時期發生的一個典故。

此典故在劉向《說苑》卷六 復恩韓嬰《韓詩外傳》 卷七中皆有記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滅燭絕纓
  • 記載一:劉向《說苑》卷六
  • 記載二:復恩和韓嬰《韓詩外傳》 卷七
  • 類型:典故
原文,譯文,詩詞,

原文

楚莊王賜群臣酒,日暮,燭滅,有一人引美人手,美人援絕其冠纓,以告王曰:“今者燭滅,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纓持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奈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歡。”群臣百有餘人皆絕去其冠纓而上火,卒盡歡而罷。居三年,晉與楚戰,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奮,首卻敵,卒得勝之,莊王怪而問曰:“寡人德薄,又未嘗異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對曰:“臣當死,往者醉失禮,王隱忍不加誅也;臣終不敢以蔭蔽之德而不顯報王也,常願肝腦塗地,用頸血湔敵久矣,臣乃夜絕纓者。”遂敗晉軍,楚得以強,此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也。

譯文

春秋時期,楚莊王依靠名將養由基一次平定叛亂後大宴群臣,寵姬嬪妃也統統出席助興。席間絲竹聲響,輕歌曼舞,美酒佳肴,觥籌交錯,直到黃昏仍未盡興。楚王乃命點燭夜宴,還特別叫最寵愛的兩位美人許姬和麥姬輪流向文臣武將們敬酒。
忽然一陣疾風吹過,筵席上的蠟燭都熄滅了。這時一位官員斗膽拉住了許姬的手,拉扯中,許姬撕斷衣袖得以掙脫,並且扯下了那人帽子上的纓帶。許姬回到楚莊王面前告狀,讓楚王點亮蠟燭後查看眾人的帽纓,以便找出剛才無禮之人。
楚莊王聽完,卻傳令不要點燃蠟燭,而是大聲說:“寡人今日設宴,與諸位務要盡歡而散。現請諸位都去掉帽纓,以便更加盡興飲酒。”聽楚莊王這樣說,大家都把帽纓取下,這才點上蠟燭,君臣盡興而散。席散回宮,許姬怪楚莊王不給她出氣,楚莊王說:“此次君臣宴飲,旨在狂歡盡興,融洽君臣關係。酒後失態乃人之常情,若要究其責任,加以責罰,豈不大剎風景?”許姬這才明白楚莊王的用意。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絕纓宴”。
3年後,楚莊王伐晉。一名戰將主動率領部下先行開路。這員戰將所到之處拼力死戰,大敗敵軍。戰後楚莊王論功行賞,才知其名叫唐狡。他表示不要賞賜,坦承3年前宴會上無禮之人就是自己,今日此舉全為報3年前不究之恩。多施恩,少結怨,善惡總有回報。
《韓詩外傳》卷七中的記載
楚莊王賜其群臣酒。日暮酒酣,左右皆醉。殿上滅燭,有牽王后衣者,後扢冠纓而絕之,言於王曰:‘今燭滅,有牽妾衣者,妾扢其纓而絕之。原趣火視絕纓者。’王曰:‘止!’立出令曰:‘與寡人飲,不絕纓者,不為樂也。’於是冠纓無完者,不知王后所絕冠纓者誰。於是王遂與群臣歡飲,乃罷。

詩詞

戲曲“絕纓會”“摘纓會”
年代:唐(五代之後唐,非李淵之唐)
作者:李頎
作品:絕纓歌
內容:
楚王宴客章華台,章華美人善歌舞。玉顏艷艷空相向,
滿堂目成不得語。紅燭滅,芳酒闌,羅衣半醉春夜寒,
絕纓解帶一為歡。君王赦過不之罪,暗中珠翠鳴珊珊。
寧愛賢,不愛色,青娥買死誰能識,果卻一軍全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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