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科學技術局(滄州市科技局)

滄州市科學技術局

滄州市科技局一般指本詞條

滄州市科學技術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擬定滄州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和編制和實施滄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計畫,以及負責滄州市獨立科研機構發展的規劃、布局和調整等。

基本介紹

  • 黨組書記:龔金港
  • 局長:龔金港
  • 調研員:李建英
  • 副局長:周寶龍
  • 副局長:吳志平
  • 副局長:楊運啟
  • 紀檢組長:肖金恆
  • 副調研員:穆躍軍
  • 性質:市政府組成部門
  • 地址:滄州市御河路2號
機構介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滄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53號)和《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滄政字〔2009〕102號),設立滄州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滄州市科學技術局

職責調整

(一)將列入市重點科技項目承擔單位的確定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相關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將科技成果評價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二)承接省科技廳下放的河北省科技支撐計畫項目課題的實施管理職責、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的具體管理職責。
(三)加強科技進步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四)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的牽頭職責,推進創新體系建設。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科技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組織制定全市科技發展專項計畫(科技支撐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計畫、中小型企業科技創新基金計畫);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
(二)負責科技統計工作;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
(三)負責編制和實施全市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計畫,指導市高新技術園區的建設,推進科技資源共享。
(四)負責省級科技成果評審和鑑定的申報工作,組織市級科技成果的登記、歸檔、獎勵、轉讓、推廣和保密等相關工作。
(五)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和高新技術項目及重大新產品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六)負責科技創新相關工作,組織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推廣,培育新興產業。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並組織實施。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全市獨立科研機構發展的規劃、布局和調整,指導民辦科技機構和民營科技型企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市屬自然科學獨立研究機構。
(十)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經費分配方案,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全市技術創新基金的管理、協調、分配。
(十一)牽頭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及相關科技評價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性建議;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滄州市科學技術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承擔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科技宣傳、信息反饋、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文書檔案、信訪、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對所屬單位進行財務監督;負責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科
根據國內外、省內外科技發展動態,提出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技術發展建議;組織擬訂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經費的管理,並對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全市科技指標、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和科技信息匯總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平台建設;負責國防動員工作中的相關科技動員工作;負責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建議,組織評估和驗收;負責管理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開發工作。
社會科技科
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及實施方案;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及市屬科研院(所)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對科技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軟科學研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研機構發展規劃和布局調整,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市屬自然科學獨立研究機構,並進行工作指導;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科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性建議;組織實施人口、資源環境、減災、醫藥、衛生、環保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負責全市民營科技企業、市屬科技企業、民辦科技機構審批工作;負責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實施;負責科技外事和對外交流、智力引進、技術出口、科技考察等工作。
工業科技科(火炬計畫辦公室)
提出促進全市工業科技發展政策性建議;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信息、自動化、能源、生物和新材料等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和傳統產業技術改造計畫;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重大科技支撐計畫、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編制科技貸款項目建議計畫,協調落實科技貸款;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的推薦、申報和復檢工作;負責企業技術創新示範、試點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高新技術園區和科技園區的相關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新產品試製計畫鑑定工作。
農業科技科(星火計畫辦公室)
提出促進全市農村科技發展的政策性建議;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負責推薦國家、省重大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負責國家科技進步示範縣(市)的推薦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及星火計畫項目的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村科技體制改革;指導全市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組織申報省級農業高新技術園區、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及產品的認定和復檢工作;推薦市級創新基金(農業)項目;指導全市科技扶貧工作。
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科
負責擬訂全市科技成果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省級科技成果鑑定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各類國家、省級科技獎勵;組織市級科技成果的登記、歸檔、獎勵、轉讓、推廣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組織全市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示範和招標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保密工作;負責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提出技術市場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分工

局長:時金青
黨組書記龔金港: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發展規劃科工作。
黨組成員、調研員李建英:分管人事、農業科技科(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市情報研究所(滄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
副局長周寶龍:分管工業科技科、科技志、器材公司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志平:分管財務、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科、機關黨委、老幹部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肖金恆: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協助龔金港同志分管發展規劃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運啟:分管辦公室、社會科技科工作。
副調研員穆躍軍:分管智慧財產權處、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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