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獻縣科技局是制定符合本縣實際情況的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市獻縣科技局
- 地區:滄州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科,農牧業科,高新技術產業科,技術市場管理科,智慧財產權科,
主要職責
(一)
(二)組織制訂本縣的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等)。負責上級及同級財政撥付的新產品試製費,中間試驗費和科研項目補助費(以下簡稱科技三項經費),科技事業費的分配及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促進科技事業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和信息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科技局管理範圍內的科技統計工作。
(三)負責組織國家、省和滄州市級科技成果評審和科技成果鑑定的申報工作,組織本縣級科技成果的驗收、登記、評審、歸檔、轉讓、推廣和保密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協調工作。
(四)組織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推廣,並根據工農業發展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做好新技術開發工作。
(五)對本縣有較大影響的且經濟效益高的科技成果和綜合性較強的實驗性項目,組織跨部門多學科的協作攻關;組織並承擔國家、省及滄州市重大試區科技攻關研究。
(六)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指導全縣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工作。
(七)組織管理科技情報、專利、技術市場、科技成果推廣、技術諮詢等服務工作。
(八)指導、協調全縣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和企業的科技進步。
(九)組織管理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發展工作。
(十)組織實施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資助項目。
(十一)制定並組織科技外事規劃、計畫,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負責科技發明、科技志編纂工作。
(十三)制訂並組織實施科技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全縣獨立科研機構發展的規劃。
(十四)辦理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技局交辦的其它事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