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城市管理局

滄州市城市管理局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滄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53號)和《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滄政字〔2009〕102號),設立滄州市城市管理局(掛滄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滄州市園林綠化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2月20日,滄州市召開全市深化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對深化市縣黨政群機構改革作出安排部署。滄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掛滄州市城市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市城市管理局
  • 釋義:中國
  • 地點:滄州市
  • 國家中國
機構改革,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機構改革

2018年12月20日,滄州市召開全市深化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對深化市縣黨政群機構改革作出安排部署。滄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掛滄州市城市管理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園林綠化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城市管理局。
(二)將原市建設局城市管理(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管理等)職責,劃入市城市管理局。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管理和城市管理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擬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管理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制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管理方面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城市綠化管理方面、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經規劃批准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負責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店外經營、街道路邊無證商販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市戶外廣告、霓虹燈、橋樑上設定大型廣告(懸掛物)及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批;負責在城市道路兩側或者公共場地臨時擺設攤點的審批;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和監督檢查;指揮、調度市、區兩級城管執法隊伍集中開展綜合治理和重點突擊工作。
(四)編制城市道路、橋樑、照明設施、排水管網、泵站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城市道路的土地使用權手續,辦理城市橋樑、排水泵站及照明設施的財產所有權手續;辦理城市道路、橋樑、土地、固定資產註冊登記手續;負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維修資金的管理;負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技術檔案管理,建立、完善城市道路、橋樑、照明、管網等地理信息系統;負責向城市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審批;負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負責特殊車輛在城市道、橋上行駛,依附於城市道路橋樑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的審批;負責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及燃氣設施改動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城市污水處理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行業科技項目的日常管理;負責全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統計。
(五)負責制訂並實施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公園、綠地、風景林帶、道路綠地、生產綠地等綠化工程的規劃、設計、建設、工程招投標、質量監督、工程驗收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市綠化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區內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的審批、驗收工作;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砍伐、修剪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地,改變城市綠化規劃和管線建設穿越城市綠地的審批;負責風景名勝區交通服務等項目經營的審批;督導檢查城市規劃區內各單位、庭院和小區的綠化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創建園林城市相關工作。
(六)參與制訂全市城市容貌標準;組織制訂並實施市容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規劃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收集、處置設施的布局、用地;參與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道路新建、改建中城市環境衛生配套設施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和環境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負責建築垃圾處置的核准;負責環衛設施拆遷方案的審批;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等環衛作業企業進行資質審批;負責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家畜家禽的審批;負責對經營性環衛作業企業、垃圾處理企業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對市區環境衛生作業進行業務指導、監督考核;負責制定市區環衛勞動定額;負責環衛經費管理和環衛設施建設、車輛設備購置管理工作;負責創建衛生城市的相關工作。
(七)依法受理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行政投訴、舉報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查處城市管理系統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八)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滄州市城市管理局(滄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協調督辦、文電處理、內部信息、接待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行風建設和對外宣傳工作及安全生產、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及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相關工作;負責行業職工崗位培訓、工人技術等級鑑定、考試、評聘的相關工作;負責普法教育、職業培訓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各項經費的年度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依法徵收的各項費用;負責罰沒財物的管理;負責市、區城市管理收費票據和行政處罰票據的管理;負責罰繳分離制度的實施;監督管理局屬各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內部審計和統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服裝及裝備的配發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
(四)規劃科
擬訂城市道路、橋樑、照明設施、排水管網、泵站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監督協調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檢測、養護、維修和管理工作。編制城市規劃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收集、處置設施的布局及城市環境衛生配套設施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城市規劃區內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的發展規劃和城市供水發展規劃;擬訂城市規劃區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管理綜合統計工作。
(五)法規科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行政措施、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承辦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法律及相關知識的培訓;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重大案件的核查;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許可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指導、規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行政執法行為,對城管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情況進行督察;負責執法證、執法案卷文書和執法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行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工作關係;負責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實行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工作。
(六)市容管理科
制訂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戶外廣告、霓虹燈、橋樑上設定大型廣告(懸掛物)及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批;負責在城市道路兩側或者公共場地臨時擺設攤點的審批;受理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民眾來信、來訪;協調市直屬大隊和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市區民眾性城市綜合治理工作。
(七)監督檢查科
負責制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考核辦法;督導、檢查城管執法、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組織對局屬各單位的業務工作考核;指導實行精細化管理工作,負責對上級交辦有關城市管理事項的督辦;負責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民眾來信、來訪的督辦。
直屬單位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領導分工

滄州市城市管理局領導班子工作分工
張 力: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
王長緒:黨組副書記、調研員,負責市政設施、公用設施建設及管護工作;分管規劃科、市管處、工程科;協助張力同志抓好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賈培峰: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城市管理監督檢查、城市亮化及市屬公用企業管理工作;分管監督檢查科、公用科、亮化科、供排水集團、燃氣總公司、熱力公司。
紀歡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局機關黨建及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
楊榮貴: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城管行政執法工作;分管市容管理科、直屬執法大隊。
張培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園林綠化局局長,負責園林綠化工作;主持市園林綠化局全面工作。
孫宏春:副局長,負責援疆工作。
王海龍:黨組成員、副局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主持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全面工作。
王學成: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政務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老幹部科、工會;協助張力同志抓好機關財務工作;協助紀歡廷同志抓好機關黨建工作。
武紅梅:黨組成員、副調研員,負責城市管理法制及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分管法規科、市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協助楊榮貴同志抓好城管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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