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柔敦厚
- 外文名:gentle and kind
- 用法:用作褒義。一般作謂語、定語。
- 結構:聯合式
解釋,出處與思想作用,出處,思想作用,
解釋
出 處 《禮記·經解》:“溫柔敦厚,《詩》教也。”
示 例 依孔子的見解,詩的靈魂是要“~”的。(聞一多《詩人的橫蠻》)
近義詞:聞融敦厚、溫文爾雅、溫情脈脈
反義詞:蠻橫無理、尖酸刻薄、出言不遜
出處與思想作用
出處
中國古代儒家的傳統詩教,它的提出,最早見於《禮記.經解》:“溫柔敦厚,詩教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這是漢代儒家對孔子文藝思想的一種概括。唐代孔穎達《禮記正義》對此解釋說:“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故云溫柔敦厚是詩教也。”這是就詩歌諷諫的特點來說的,體現了對作者寫作態度的要求。同時,《禮記正義》又說:“此一經以《詩》化民,雖用敦厚,能以義節之。欲使民雖敦厚不至於愚,則是在上深達於《詩》之義理,能以《詩》教民也。”這是就詩歌的社會作用來說的,既需要運用溫柔敦厚的原則,同時也必須以禮義進行規範。儒家提出“溫柔敦厚”作為詩教,主要是作為一個道德倫理規範,要求詩歌遵從這一規範以施行教化,使人人親人禮教,作為國家治本的一個方面。即要求詩歌寫出溫柔恭順、沒有反抗性的形象,用以感化人的“善心”
思想作用
溫柔敦厚作為儒家的傳統詩教,在長期的中國封建社會中發生了很大的影響。一方面,在封建社會統治階級內部,運用這一詩教來調整本階級社會成員之間的關係,是合理的。但另一方面,由於它規定怨刺必須“溫柔敦厚”,強調“止乎禮義”和“主文而譎諫”,只允許“怨而不怒”地委婉勸說,不允許尖銳地揭露批判,因而在階級對立的社會中,又常常起著消極的作用。對於這一藝術信條,前人曾作過多種解釋,但很少有人提出過懷疑。直到清初,王夫之才在《姜齋詩話》中指出:“詩教雖雲溫厚,然光昭之志,無畏於天,無恤於人,揭日月而行,豈女子小人半含不吐之態乎?《離騷》雖多引喻,而直言處亦無所諱。”認為詩教並不切合實際。其後,袁枚也指出:“《禮記》一書,漢人所述,未必皆聖人之言。即如‘溫柔敦厚’四字,亦不過詩教之一端,不必篇篇如是,……故仆以為孔子論《詩》,可信者,興、觀、群、怨也。不可信者,溫柔敦厚也”(《再答李少鶴書》),認為詩教並不可信。不過,他們的否定並不徹底,都未能深刻認識詩教的實質。
溫柔敦厚說除了倫理原則的意義外,在後世有時也被引伸為藝術原則,例如況周頤《蕙風詞話》所提出的“柔厚”說,就是如此。詞論中的“柔厚”說要求詞在藝術表現上要蘊藉含蓄,微宛委曲;內容上要深郁厚篤,既不叫囂乖張,又不淺顯直露。這無疑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儘管作為藝術原則的柔厚說,最終是以溫柔敦厚的倫理原則為規範的。
作為《詩》教功能的集中體現,溫柔敦厚是就人的言行趣尚、氣質情性或品德修養而言的,主要是指經過《詩》的陶冶,人們富有溫良的善意、誠樸寬厚的人格底蘊、溫厚和平的性情、從容深厚的風俗。溫柔敦厚雖然是具有共通性或普遍意義的性情基調,但並非性情和《詩》教的全部內涵,應與人的心靈的其他要素相輔相成,以免造成“愚”的偏失。《禮記·經解》意識到溫柔敦厚可能有所偏失,因而強調深於詩者“溫柔敦厚而不愚”,這是非常深刻的見解。後世不少論者在批評“溫柔敦厚”的《詩》教時忽視了“不愚”的一面,導致誤讀。
從根本上講,“不愚”就是明智、聰慧,有真知。按照王夫之的註解,可以說,不愚意味著人能明斷真假、善惡、美醜、是非。《荀子·修身篇》有言:是是、非非謂之知,非是、是非謂之愚。這段話的大意在於:明辨是非則不愚。朱熹在解釋《論語·先進》中“柴也愚”時說:愚者,知不足而厚有餘。由此可見,人在溫柔敦厚的同時若有較豐富的知識或智慧則不愚。
溫柔敦厚是一種性情中和的基調,不是對人的性情的單向度的規定,不妨礙性情中其他因素的多樣呈現,溫柔、敦厚是情之和、情之固。情之和偏重於外在的精神風貌,情之固偏重於內在的人格底蘊。
孔子從他的“中庸之道” 的哲學觀點出發,提出了“溫柔敦厚” 的詩教,主張文學上的“中和之美”,“溫柔敦厚” 成為一種審美標準,首先是要求感情適度,所謂“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發乎情,止乎禮義” 用禮義加以節制。其次是要求表現含蓄。正如孔頴達所釋,“溫柔敦厚”詩教具有“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的特點,要求詩人在創作上運用比興的手法,形成委婉含蓄的藝術風格,以便調動讀者的想像來進行審美的再創造。,這對於比興的藝術方法的發展也起了促進作用。這可以說明“溫柔敦厚”的詩教在促進藝術表現方法的發展上產生了有益的影響。
但溫柔敦厚的詩教又有其消極作用。
“詩”教的宗旨在於教人,使人在“溫柔敦厚”的大前提下對國家的利弊得失表達意見竭盡愚忠。“詩”教要求詩歌塑造的是“怨而不怒”、溫柔和順的藝術形象。從而以詩教民,以詩化民。並以詩人的休養為添加劑,造成詩人溫順的性格,進一步影響到全社會。使封建統治者在權力的舞台上隨心所欲。作為詩歌的倫理原則,“溫柔敦厚”詩教的用意,是十分明顯的。
這也是“溫柔敦厚”在漢代產生,並長期成為封建文藝的創作綱領的原因,這是封建專制政治的必然產物。兩漢時期,君權與神權合一,士人喪失了獨立的人格,不得不依附於封建君主。鄭玄說:“及其制禮,尊君卑臣,君道剛嚴,臣道柔順。於是箴諫者稀,惰志不通,故作詩者以譎其美而譏其惡。”(《六藝論》)因此,漢儒在美與刺、譎諫與譏惡之間,只張揚前者而不標舉後者。可以說,這種詩學觀要求詩人必須將自己的情感約束在專制主所能承受的心理範圍之內,不能超越封建倫理綱常,不能揚才露己,也不能責備君主。所以,從兩漢開始,“溫柔敦厚”不僅成為詩歌創作的法則,而且也成為封建專制制度對士人性情、人格的規範。
從詩歌創作來看,它束縛著詩人的思想,使詩歌不能充分揭露和批判封建的黑暗統治吵能充分發揚民主思想。從詩歌理論來看,作為一種規範,它也嚴重地束縛著許多文論家。不要說一些正統封建衛道者,運用這個規範極力否定一些具有民主性的進步詩歌,就是一些進步的理論家,如王夫之等人,由於親人這個詩教,也在他的詩歌批評中出現了不少否定進步詩歌的錯誤病人,如按照溫柔敦厚的原則否定杜甫和白居易的詩歌就是突出的例證。
溫柔敦厚作為儒家的傳統詩教,在長期的中國封建社會中發生了很大的影響。一方面,在封建社會統治階級內部,運用這一詩教來調整本階級社會成員之間的關係,是合理的。但另一方面,由於它規定怨刺必須“溫柔敦厚”,強調“止乎禮義”和“主文而譎諫”,只允許“怨而不怒”地委婉勸說,不允許尖銳地揭露批判,因而在階級對立的社會中,又常常起著消極的作用。
古代一些著名文論家如劉勰就十分注意從藝術方面發展“溫柔敦厚”的有益因素,他提出“詩主言志,詁訓同書,
風裁興,藻辭譎喻,溫柔在誦,故最附深衷矣”。強調的是“溫柔敦厚”詩教在藝術表現上的特點,主張詩歌要含蓄。這可以說明“溫柔敦厚”的詩教在促進藝術表現方法的發展上產生了有益的影響。
孔子溫柔敦厚的詩教既有積極的一面,又有消極的一面,對此,我們應該辯證的看待,從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