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主管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最早的甌海區(縣)文化局和甌海區(縣)廣播電視局成立於1983年,2003年11月,經溫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合併更名為甌海區文化廣播電視局。2005年6月,根據《溫州市文化體制改革總體實施方案》(溫委辦〔2005〕14號)、《甌海區文化體制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甌委辦〔2005〕7號),設定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外文名稱:Ouhai 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 總部地點:溫州市甌海區
  • 經營範圍:文化廣電新聞出版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 繁體: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路線、方針、政府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區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等文化產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方面的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
(三)指導、協調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等事業的發展;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指導民間藝術團隊組織和業務建設;指導、組織、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貫徹文化產業政策和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全區文化事業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建設經費;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參與規劃、實施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區級公共文化設施。
(五)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文化館、圖書館、文化站和影院建設,推進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申報全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協調全區文化遺產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和宣傳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文物維修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全區的文物安全工作。
(七)依法管理社會文化市場,負責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管理和行政許可;指導全區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複議工作。
(八)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的開發、推廣和套用;組織實施全區性的廣播電視技術項目建設;負責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的審核、審批及管理;負責監督和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九)負責管理、協調全區各類出版物的出版、複製、印刷和發行工作;負責著作權保護工作,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十)負責全區對外文化、文物交流工作。
(十一)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承擔直屬單位的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承擔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專業職務初審工作。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周向勇: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簡歷:周向勇,男,漢族,1964年08月23日出生,浙江溫州人,1997年1月入黨,1983年08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1980.09—1983.07 溫州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學習
1983.08—1993.03 甌海藤橋中學教師
1993.03—1994.11 甌海區教育局成教科科員
1994.11—1997.05 甌海區體育運動委員會副主任
1995.08--1997.08 (浙江教育學院高師中文教育專業通過本科自考)
1997.05—1998.04 甌海區委辦副局級秘書
1998.04—2000.04 甌海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0.04—2000.11 甌海區委辦公室副主任、《甌海通訊》總編(確定正局級)
2000.11—2001.12 甌海區南白象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1.12—2003.12 甌海區南白象鎮黨委書記
2003.12—2005.05 甌海區南白象街道黨工委書記
2005.05—2005.08 甌海區文化廣播電視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5.08至今 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黨組書記
胡文生: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黨建、政工、文化與文物市場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文化與文物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簡歷:胡文生,男,漢族,1965年08月23日出生,浙江溫州人,1992年9月入黨,1986年0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1984.09—1986.07 溫州大學中文秘書專業學習
1986.07—1992.07 甌海區人事勞動局科員
1992.07—1997.01 甌海區人事勞動局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1997.01—1998.06 甌海區人事勞動局幹部調配科科長
1998.06—1998.11 甌海區新橋鎮政府黨委委員
1998.11—2003.07 甌海區婁橋鎮政府黨委副書記
2003.07—2004.02 甌海區文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4.02—2005.08 甌海區文化廣播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5.08至今 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幹春:副局長。負責廣播電視、文博事業發展等方面工作。分管廣播電視事業管理科、文博館。
簡歷:徐幹春,男,漢族,1968年2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92年1月入黨,1989年0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1986.09-1989.07 浙江水產學院學習
1989.08-1993.03 甌海南白象鎮政府工作 團委書記
1993.03-1995.12 甌海三垟鄉政府工作 黨政辦主任
1995.12-1998.11 甌海三垟鄉黨委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1998.11-2001.12 甌海區茶山鎮黨委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1.12-2003.12 甌海區梧田鎮黨委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3.12-2007.05 甌海區梧田街道黨委工作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2006.12, 當選甌海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2007.05- 2009.11 甌海區人大常委會梧田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任工委主任
2007.05至今 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林艷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簡歷:林艷艷,女,1976年12月10日出生,浙江溫州人,1997年11月參加工作,2006年3月入黨,本科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994年9月—1997年7月 溫州大學藝術設計系學習
1997年11月—2003年12月 郭溪鎮政府工作
2004年1月—2005年7月 甌海城市中心區建設開發指揮部工作
2004年—2005年 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溫州學區2004級本科公共管理函授學習
2005年7月—2012年5月 甌海區委辦公室工作
2012年5月—至今 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林步春:黨組成員。負責社文化文化事業、群總文化活動開展等方面工作。分管社會文化管理科、文化館、圖書館。
簡歷:林步春,男,漢族,1960年3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6年12月入黨,1978年10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現任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
1978.10——1985.3,在甌海縣西岸鄉文化站工作;
1985.3——1989.9,在甌海縣澤雅鎮文化站工作;
1989.9——2004.6,在甌海區文化局工作
2004.6——2010.10,在甌海區廣電、新聞中心工作
2010.10——至今,甌海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

內設機構

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行政管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草擬局重要檔案、報告;
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調研、提案議案、安全保衛、接待工作等;
負責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工作;
統籌安排區級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的事業經費;指導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基本建設;
負責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統計工作。
(二)社會文化管理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專業文化、民眾文化、民族文化、少兒文化、老年文化、圖書館、文博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管理全區專業文化和社會文化事業;
指導全區文藝製作、藝術生產;
指導直屬單位業務工作;
指導全區農村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建設;
指導、協調管理全區重大藝術活動;
會同有關科室審查文化社團資格;
協助做好文化館、圖書館、文博館等下屬單位職稱的評審。
(三)廣播電視事業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廣播電視行業規劃和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負責廣播電視技術政策、規定、標準執行的督查、指導;
負責和指導廣播電視工程技術方案的審定和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
做好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的審核及管理。
(四)文化市場與產業管理科
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規劃和產業經營政策;
負責管理全區娛樂、網際網路、演出、電影、音像、書刊、出版、文物、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
負責全區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企業、音像製品經營(批發、零售、出租、放映)書刊經營、歌舞娛樂、網際網路上網、電影放映等單位設立的審核、報批工作;
指導、協調全區文化市場的管理、行政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文化產業、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及政策;
協調文化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建設;
負責指導區直屬企業的經營和改革;
負責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市場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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