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2、組織開展並指導植樹造林和
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
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包括退耕還林)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3、組織和指導全市
森林資源管理和
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指標;監督林木、竹林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和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批。
4、組織和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指導下,組織和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5、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6、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林業重點建設項目進行預審,並指導林業建設。
7、指導生態公益林、商品林和兼用林的培育。
8、組織和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協調林業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9、指導全市林業(含花卉)行業管理。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林業局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檔案、會務、機要、宣傳、信息、督查、信訪、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職稱評定、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監管國有林業資產,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草擬全市有關林業工作規範性檔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組織指導林業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擬訂林業和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扶持政策,參與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投資、融資、政策性林木保險、林業非稅收入征管,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提出市林業資金的預算建議,參與監督管理市以上林業資金,負責林業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承辦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重點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建設項目;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計畫。
辦公地址:市林業局(牛山北路54號)
責任人:林文華
(二)綠化造林處。負責全市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平原綠化、重點防護林、防沙治沙、濕地植被恢復、林木種子、種苗、林木花卉、特色基地、低產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撫育等工作;擬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質能源基地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可食林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監督的有關工作;組織林業科技項目的申報,負責林業科技項目的日常管理和林業科技成果管理。
辦公地址:市林業局(牛山北路54號)
責任人:陳余釗
(三)行政審批和資源林政處。負責林業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辦理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林木、毛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木材檢查站(巡查大隊)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疫源疫病監測;擬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調整意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按分工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工作;組織擬訂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承擔市調處山林糾紛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林業局(牛山北路54號)
責任人:馬仁翻
(四)森林公安局。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及隊伍建設;制定森林公安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貫徹執行;履行對下一級森林公安機關領導幹部的雙重管理職責;協調、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各類重特大案件;掌握重點林區的社會治安情況;指導、監督全市森林公安機關的刑事、治安、行政執法;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的森林消防工作,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管理森林火災檔案和統計;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林業局(牛山北路54號)
責任人:黃以平
(五)產業發展處。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鄉村集體林場、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林業綜合統計工作;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培育規範林產品市場;承擔林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
直屬單位
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主要職責
⑴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並推行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的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程。
⑵組織開展森林病蟲害調查與測報,綜合分析、定期發布主要森林病蟲的中、長期趨勢預報;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檢查、考核各縣(市、區)的森林病蟲防治目標管理實績。
⑶組織實施森林植物檢疫,組織調查森林植物的檢疫對象及危險性森林病蟲,制定森林植物補充檢疫對象及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補充名單。
⑷協調縣際間的森林病蟲防治、森林植物檢疫重大相關事務。
⑸承辦引進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檢疫審批。
⑹宣傳、推廣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的新技術、新方法及高效安全的藥械工具。
⑺審核、報請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員;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承辦《森林植物檢疫員證》;表彰、獎勵在森林病蟲害測報、防治、檢疫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⑻履行有關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職責。
木材檢查站
⑴宣傳國家的林業政策,貫徹執行《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浙江省森林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⑵履行林業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委託的職責。
⑶依法負責對甌江大橋公路固定站點以及鐵路車站、碼頭運輸的木材、松香及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監督檢查。
⑷指導協調各縣(市、區)木材檢查站(巡查大隊)開展工作,創建文明標準站,杜絕公路“三亂”現象的發生。
林木種苗站
⑴負責制定全市林業種苗花卉發展、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有關規定。
⑵參與擬定全市林業種苗花卉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林業種苗花卉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並協助管理。
⑶組織開展全市林木種質資源的普查、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建設和管理種質資源庫、種質資源保護區(地)工作,負責國家重點保護的天然種質資源採伐、採集等工作。
⑷承擔林木品種(良種)的選育和引種的管理工作,開展林木品種(良種)的示範、推廣工作。
⑸承辦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行政審批工作,指導縣(市、區)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⑹具體承擔全市林業種苗花卉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擬定林木種苗花卉的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地方標準;承擔林木種苗花卉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品種鑑定的管理。
⑺編制並組織開展林木種苗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有關林木種苗行政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和林木種苗執法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⑻承擔市花卉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種苗花卉行業的內外交流。
技術推廣總站
⑴組織制訂林業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⑵指導和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
⑶組織林業科技成果鑑定、評審和驗收、科技成果登記、交流;負責各類林業成果獎勵的推薦和申報。
⑷負責林業科技示範區、示範縣、示範單位的聯絡和規劃指導。
⑸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的建設。
⑹承擔森林食品安全等林業技術監督管理和林業標準化建設工作。
⑺提出林業科技專項資金安排意見。
⑻承擔市林學會日常管理及組織學術交流活動。
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行政編制24名(含森林公安專項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1名副職兼紀檢組長);中層領導職數9名(其中森林公安局局長可按副縣長級高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領導信息
工作分工:主持市林業局全面工作。
工作簡歷:女,漢族,1967年6月出生,浙江文成人,1986年9月參加工作,民進會員,大學學歷。1983年9月—1986年8月 浙江幼兒師範學校幼兒教育專業學生。1986年8月—1992年8月 文成縣中心幼稚園教師、教研組長。1992年8月—1994年8月 文成縣中學音樂教師。1994年9月—1996年8月 溫州市第四幼稚園教師、教研組長。1996年8月—2000年8月 溫州市第六幼稚園園長助理、副園長(其間:1994年9月—1996年5月
浙江師範大學音樂專業大專自考)。2000年8月—2001年1月 溫州市第六幼稚園園長。2001年1月—2002年1月 溫州市鹿城區教委副主任。2002年1月—2003年3月 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副局長、民進鹿城總支主委。2003年3月—2007年1月 溫州市鹿城區政協副主席、水心街道辦事處主任、民進鹿城總支主委(其間:2002年07—2005年07溫州師範學院教育學專業本科函授)。2007年1月-2011年11月 溫州市鹿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溫州民進市委會副主委、民進鹿城總支主委。 2011年11—2015年9月任溫州市監察局副局長。
張勝海
工作分工:分管黨務、營林生產、林業科技、國土綠化、種苗花卉、林業站、林業產業、國有場圃、森林公園、林業統計、安全生產、對外合作交流。分管綠化造林處、產業發展處;聯繫林木種苗站、林業技術推廣總站、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工作簡歷:男,1970年5月出生,樂清市人,出生於洞頭,杭州大學法律本科畢業,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3月入黨,已取得律師資格。主要簡歷:1992.08—1995.11 洞頭縣司法局工作;1995.11—1997.06 洞頭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秘書;1997.06—1998.07 洞頭縣政府法制局工作;1998.07—1999.08洞頭縣政府法制局工作副局長;1999.08—2001.12洞頭縣人事勞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1.12—2003.05 洞頭縣霓嶼鄉黨委副書記、鄉長;2003.05—2005.07 洞頭縣霓嶼鄉黨委書記、鄉人大主席;2005.07—2006.03 洞頭縣霓嶼鄉人大主席(期間:2005.04-2006.03公派英國諾丁漢特倫特大學碩士研究生班管理專業學習);2006.03—2006.05 洞頭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2006.05—2007.01 泰順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2007.01—2009.07 泰順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09.07—2010.04 蒼南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2010.05—2010.10 蒼南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10.10— 溫州市林業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奚社基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森林公安處、森林防火辦公室、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工作簡歷:男,漢族,1956年11月出生,浙江天台人,1974年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1974年12月應徵入伍,在守備第29團服役,1977年10入黨,歷任戰士、班長、排長、副連長;1985年1月調溫州軍分區司令部,歷任參謀、科長;1999年3月-2002年4月,調瑞安市人武部任部長,2000年7月-2002年11月,任中共瑞安市委委員、常委;2002年12月,轉業到溫州市林業局任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金丹
工作分工:分管紀檢、監察、行政審批、資源林政管理、山林糾紛調處、木材運輸管理。分管行政審批與資源林政處、審批中心視窗;聯繫調處山林糾紛辦公室、木材檢查站。
工作簡歷:女,漢族,1972年9月出生,浙江樂清人,199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程度。1996年7月至1999年4月在樂清市雙峰鄉任司法助理員;1999年5月至 2001年12月任樂清市雁盪鎮任婦聯主席;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任樂清市鎮安鄉黨委(組宣統)委員;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樂清市仙溪鎮黨委副書記;2009年7月起任溫州市林業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鄭照明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文電、檔案、會務、機要、宣傳、信息、督查、信訪、安全、保密、人事、財務、法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機關後勤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工作簡歷: 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浙江溫嶺,1981年10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85年入黨,歷任戰士、班長、艇長、隊長、副部長;2006年3月-2008年3月,任浙江省泰順縣人武部部長,縣常委;2008月3月-2011年4月任溫州市龍灣區人武部部長,區常委;2011年5月-2011年11月任溫州軍分區,轉業待安置;2011年12月起任溫州市林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森林防火
為有效消除森林火險隱患,堅決打好森林消防攻堅戰,維護社會穩定,該市森林消防指揮部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清剿火患”為重點的“森林消防行動,通過行動,大力弘揚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提倡網上祭祖、上墳送鮮花、種紀念樹等文明新風。進一步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野外違章用火行為,偵破一批森林火災案件,教育廣大民眾,增強安全、文明用火的自覺性,營造濃厚的森林消防氛圍,確保清明期間的森林消防安全。
行動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開展森林消防宣傳。以“倡導生態文明 關注森林消防”為主題,組織開展森林消防科普進社區、進鄉鎮、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宣傳教育活動和“森林消防提示送平安”活動。
二是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對公墓、散墳集中分布區、林田交錯地帶等重點區域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對可燃物實施有組織地清除。
三是開展森林消防督查。督查基層野外火源管理措施、任務是否明確;主要路口和重要地段是否設定明顯的禁火標誌;正常的護林巡查與護林員在崗督查是否落實;臨時檢查點和人員是否落實,責任是否到人;森林消防隊伍是否進入臨戰狀態,機具是否良好;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是否正常。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