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通過開展
SPSS統計軟體在學生科研論文中的套用培訓、
高等數學競賽及高等數學的實際套用交流、考研數學交流、中國小趣味數學知識及中國小數學教學實踐等活動培養大學生套用數學知識進行科研的能力、創新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能力、競賽能力、考研的數學能力、考研的信息整合能力以及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增強學校學術氛圍和文化活動氛圍,為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條件,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為大學生成長海應成才創造條件。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數學協會是在院領導、黨委領導下,團委的指導下,校學生社團管理委員會管理下,積極開展工作,調動廣大同學參與學術科技活動的積極性。數學協會是組織並管理學生從事科技創新活動、數學的團體,主要由對科技創新、學術研究活動、數學有濃厚的興趣與愛好、並積極參與的大學生和學生團體組成。
第二條:數學協會的宗旨: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培養大學生科研能力、創新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能力,競賽能力、考研的數學能力、考研的信息整合能力以及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增強學院學術氛圍和文化活動氛圍,為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條件,提高學生的競賽能力並在此基礎上培養和造就習記蘭鞏一批在學術和科技上有作為的優秀人才,促進我院學生在浙江省及全國競賽的競賽能力。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為大學生成長成才創造條件,為樹立良好的學風作貢獻。
第三條: 本協會的基本任務包括:
(一)、聯合學院優秀學生,舉辦討論班,提高會員科研能力、數學套用能力。
(二)、協調會員間的關係,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提高我校科研水平。
(三)、組織各類數學競賽,如高等數學選拔賽、微積分競賽、師範生技能競賽、電腦程式設計競賽。
(四)、負責與校相關領導,教師聯繫,為有科研能力的同學配備指導教師。
(五)、進行科研信息收集,材料整理,為會員的科研活動提供方便。
(六)、組織開展論文報告會,展開校、院協會科研成果。
(七)、考研信息懂蒸嚷、考研數學講座。
第二章 會員制度
第四條:本協會以個人會員為主。
第五條: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校規校紀,擁護並承認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參加本協會的有關活動,支持本協會的工作;
第六條: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優先獲得科研導師的科研項目;
(四)、參加本協會的各種活動及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權利;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需要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履行符合本章程的義務;
(二)、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維護本協會聲譽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努力學習科技文化知識,積極從事學術科學研究活動,及各類數學活動。
(四)、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為發展壯大本協會做貢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定愚訂資料。
第八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會員如無正當理由一年不註冊的,則視為自動退會;退會的會員應交回會員證書。
第九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討論決定並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條:本協會原則為
民主集中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由會員代表大會決定,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產生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會員代表大會成員;
(三)、審議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通過重要決議、提案;
(五)、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事項和終止。
第十二條:享體棄洪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建直屬機構和臨時機構;
第乘歡催十三條:數學協會常設機構為數學協會理事會,理事會設會長1名、副會長2名、部長若該名。
第十四條:理事會下設辦公室、組織部、網路部、宣傳部、外事部、學術部、會員部,各部門工作如下:
(一) 辦公室
協助主任和各部門白櫻記做好數學協會的內部日常事務。負責兄弟社團之間的協調和聯繫,建立健全協會的內部工作制度和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收發,做好會議記錄和考勤工作,負責協會的檔案管理、財務管理、日常工作交流及在職人員的考核評比工作,及時客觀地向團委,社管會匯報協會近期的工作情況。
(二) 宣傳部職能
充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不懈地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大力開展學生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宣傳工作,加強協會各項工作的宣傳報導力度。
(三) 外事部
廣泛開展社會調查、科技服務、等多項實踐活動,協助協會做好各兄弟院校相關組織的聯繫和交流,並負責協會各類活動的經費籌集工作。
(四) 組織部
按照高等學校培養人才的根本要求,廣泛吸引和推動廣大在校學生參與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積極組織各項競賽活動的開展。
(五)會員部
保障會員權利,監督會員履行義務。加強會員之間交流,了解會員日常生活、學習、工作情況,切實解決會員遇到的困難。組織會員參加協會各類活動。
(六)學術部
負責數學相關知識的講解及數學專業知識的活動的開展。
第十五條: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主持數學協會事務,其職權是:
(一)、召集會員大會;
(二)、討論決定協會年度工作方針、計畫和任務;
(三)、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決定協會機構設定;
(四)、決定協會其它重大事務。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與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學期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召開、提前或延期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二年。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1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四章 活動與經費
第十八條:協會活動內容:
(一)、聯合學校優秀學生,舉辦討論班,提高學校學生科研氣氛。
(二)、協調會員間的關係,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提高我校科研水平。
(三)、組織各類數學,如高等數學選拔賽、師範生技能競賽、電腦程式設計、外語水平競賽。
(四)、負責與校相關領導,教師聯繫,為有科研能力的同學配備指導教師。
(五)、進行科研信息收集,材料整理,為會員的科研活動提供方便。
(六)、組織開展論文報告會,展開校、院協會科研成果。
(七)、承接調研部分科研任務及各類國家級、省部級學生科技比賽、挑戰杯、創業計畫大賽;
(八)、數學軟體在統計學方面的套用教學。
第十九條: 除會員的會員費外,學院設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和競賽活動的專項基金,用於組織、實施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資助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研究,加強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基地建設。學院對參賽學生髮放補貼、帶隊教師發放指導費,競賽所需的宣傳費、資料費由學院給予報銷。
第五章政策與措施
第二十條:學生在校期間應主動參與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積極參加學術講座、學術報告、科研開發、數學,積極撰寫論文,學院逐步將學生髮表論文、參加科研活動作為學分納入教學計畫。
第二十一條: 指導與幫助大學生進行學術科技活動是廣大教師的重要職責,本協會將發揮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協助學院開展科技活動和競賽活動。
第二十二條: 對在各類全國性學術科技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學校將給予相應獎勵。 另院級各類競賽設立一等獎10%,二等獎15%,三等獎20%(不足10人相應調整,個別不同競賽相應調整),對於校級選拔賽,根據參賽人數的要求,從上到下排名錄取。獲獎學生由學生科、團委按照《溫州大學綜合考評的管理辦法》,給予加分獎勵,並頒發院級榮譽證書,同時給予物質獎勵。
第二十三條: 學年結束對全體數學協會幹部進行綜合考評,並選出優秀幹部若該名。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四條: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為發展壯大本協會做貢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會員如無正當理由一年不註冊的,則視為自動退會;退會的會員應交回會員證書。
第九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討論決定並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條:本協會原則為
民主集中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由會員代表大會決定,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產生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會員代表大會成員;
(三)、審議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通過重要決議、提案;
(五)、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事項和終止。
第十二條: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建直屬機構和臨時機構;
第十三條:數學協會常設機構為數學協會理事會,理事會設會長1名、副會長2名、部長若該名。
第十四條:理事會下設辦公室、組織部、網路部、宣傳部、外事部、學術部、會員部,各部門工作如下:
(一) 辦公室
協助主任和各部門做好數學協會的內部日常事務。負責兄弟社團之間的協調和聯繫,建立健全協會的內部工作制度和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收發,做好會議記錄和考勤工作,負責協會的檔案管理、財務管理、日常工作交流及在職人員的考核評比工作,及時客觀地向團委,社管會匯報協會近期的工作情況。
(二) 宣傳部職能
充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不懈地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大力開展學生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宣傳工作,加強協會各項工作的宣傳報導力度。
(三) 外事部
廣泛開展社會調查、科技服務、等多項實踐活動,協助協會做好各兄弟院校相關組織的聯繫和交流,並負責協會各類活動的經費籌集工作。
(四) 組織部
按照高等學校培養人才的根本要求,廣泛吸引和推動廣大在校學生參與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積極組織各項競賽活動的開展。
(五)會員部
保障會員權利,監督會員履行義務。加強會員之間交流,了解會員日常生活、學習、工作情況,切實解決會員遇到的困難。組織會員參加協會各類活動。
(六)學術部
負責數學相關知識的講解及數學專業知識的活動的開展。
第十五條: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主持數學協會事務,其職權是:
(一)、召集會員大會;
(二)、討論決定協會年度工作方針、計畫和任務;
(三)、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決定協會機構設定;
(四)、決定協會其它重大事務。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與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學期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召開、提前或延期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二年。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1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四章 活動與經費
第十八條:協會活動內容:
(一)、聯合學校優秀學生,舉辦討論班,提高學校學生科研氣氛。
(二)、協調會員間的關係,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提高我校科研水平。
(三)、組織各類數學,如高等數學選拔賽、師範生技能競賽、電腦程式設計、外語水平競賽。
(四)、負責與校相關領導,教師聯繫,為有科研能力的同學配備指導教師。
(五)、進行科研信息收集,材料整理,為會員的科研活動提供方便。
(六)、組織開展論文報告會,展開校、院協會科研成果。
(七)、承接調研部分科研任務及各類國家級、省部級學生科技比賽、挑戰杯、創業計畫大賽;
(八)、數學軟體在統計學方面的套用教學。
第十九條: 除會員的會員費外,學院設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和競賽活動的專項基金,用於組織、實施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資助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研究,加強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基地建設。學院對參賽學生髮放補貼、帶隊教師發放指導費,競賽所需的宣傳費、資料費由學院給予報銷。
第五章政策與措施
第二十條:學生在校期間應主動參與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積極參加學術講座、學術報告、科研開發、數學,積極撰寫論文,學院逐步將學生髮表論文、參加科研活動作為學分納入教學計畫。
第二十一條: 指導與幫助大學生進行學術科技活動是廣大教師的重要職責,本協會將發揮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協助學院開展科技活動和競賽活動。
第二十二條: 對在各類全國性學術科技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學校將給予相應獎勵。 另院級各類競賽設立一等獎10%,二等獎15%,三等獎20%(不足10人相應調整,個別不同競賽相應調整),對於校級選拔賽,根據參賽人數的要求,從上到下排名錄取。獲獎學生由學生科、團委按照《溫州大學綜合考評的管理辦法》,給予加分獎勵,並頒發院級榮譽證書,同時給予物質獎勵。
第二十三條: 學年結束對全體數學協會幹部進行綜合考評,並選出優秀幹部若該名。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四條: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