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法制辦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溧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常發[2001]22號)和《中共溧陽市委、溧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溧陽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溧委發[2001]107號)的規定,市政府法制局更名為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在市政府辦公室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溧陽市法制辦
  • 地區:溧陽市
主要職能,人員編制,

主要職能

(1)負責擬定市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規劃和年度規範性檔案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全市規範性檔案工作。
(2)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統一審核、修改市政府各部門起草報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依法協調政府規範性檔案涉及各部門的職能分歧,並向市政府提出審核報告。
(3)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對全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和評議考核、組織或者參與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檢查,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定有關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和答覆意見。
(4)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辦理市政府和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備案審查工作並組織清理行政措施、規範性檔案工作。
(5)草擬行政複議工作的有關制度,辦理市政府的複議、應訴事項,實施行政複議統計制度;負責重大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對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違反行政複議法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6)按照有關規定,審查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並出具認定書;辦理行政執法證件核發管理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對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並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負責市政府聘請的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的聯絡等有關工作。
(8)受市政府委託,承擔行政應訴工作,及對各鎮、各部門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的檢查評比工作。
(9)市政府政務公開欄的日常運行和維護管理。
(10)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根據主要職能,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不設職能科室,工作上分文秘、監督、行政複議三塊運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4名,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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