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適量原理

溝通適量原理是我國管理科學研究者根據美國數學家香農關於信息度量的論證提出的一個原理。他們指出,理想的溝通不是要獲得一切信息,而是要獲得足夠的有用信息。只有適量的信息量才可能成為促進個人與機構發展的動力。不適量的信息量不僅是一種浪費,而且形成信息干擾。信息適量與否的標準,在於接收者信息需要的滿足。很多場合需要精確化的信息,在另一些場合傳遞的信息太精確太詳細卻帶來負效果。當代社會,各種形式的信息以前所未有的規模為人們所生產、擴散、貯存和接受。同時,個人尋找有關的信息也越來越困難。

一般說來,尋求信息並看清適量信息的依據何在,要經過以下尋求、迴避、處理信息的流程:下圖中的“關閉”是指信息尋求者停止尋求更多信息的那個時刻。“迴避”指信息尋求者不願接受此信息的行為。尋求信息時,首先的策略是對可能的信息源排出目錄,廣種薄收(寬聚焦收集)。選擇中迴避掉大多數不需要的信息源,選擇符合自己需要的信息源接收下來。然後把這些少量信息源作為尋求信息的出發點,精耕細作(窄聚焦尋求),以此為基礎進一步尋找更深一層的信息。尋求者不斷地把不需要的信息拒之門外,當他覺得信息不夠時,會繼續尋找,直到信息量滿足為止。不適量信息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信息量不足,儘管進行了溝通,但仍無法了解事物全貌;另一種則是信息量過剩,在信息需要飽和後,仍不斷增加信息量,致使溝通主體加重接收和處理信息的負擔,判斷過程拉長,貽誤決策而陷於被動。貫徹溝通適量原理,需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廣開信息源,建立縱、橫聯繫的信息網路。(二)限定信息傳送範圍。向上溝通實行“例外”原則,只有特殊的偏離總方針的信息才可越級向上傳送;向下溝通實行“需知”原則,一般情況下下屬應知的信息資料應稍多於要求他負責的部分。實現這兩個原則相當程度上取決於組織機構程式化的狀況。(三)必須使信息管理從自流狀態轉入有系統、有控制的狀態,建立信息流動的“調度”機構進行調節。(四)做好信息加工,避免接收者因“消化不良”而產生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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