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法人企業主收入提款

準法人企業主收入提款是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收入和支出帳戶所描述或列示的準法人的金融和非金融企業所有者,從企業的業主收入方面的提款。原則上應該是從準法人企業的營業盈餘和財產淨收入的合計中對業主的實際支付。但事實上由於企業的安排和會計處理,很難得到業主提款的準確數據。

在這種情況下,提款的最大限度為準法人單位的淨收入,只限於與收入和支出帳戶有關的交易。準法人企業的所有者為了補償企業的虧損,應作為業主收入的負的提款處理 (假如業主提供彌補虧損資金)。如果是政府企業,虧損的彌補則應歸入津貼類。如果提款超過單位的淨收入,乃至出售固定資產和金融資產,則應作資本轉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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