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治安區:日本侵略軍為鞏固其在華北淪陷區的殖民統治,於1941年春開始推行“治安強化運動”,將華北劃分為三種地區,即“治安區”、“準治安區”、“非治安區”,“準治安區”即游擊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準治安區
- 建立時間:1941年春
- 位於:華北
- 建立國家:日本
準治安區:日本侵略軍為鞏固其在華北淪陷區的殖民統治,於1941年春開始推行“治安強化運動”,將華北劃分為三種地區,即“治安區”、“準治安區”、“非治安區”,“準治安區”即游擊區。日軍對“準治安區”的方針是,以“蠶食”為主,懷柔政策與恐怖政策並施,即一方面加緊欺騙宣傳,企圖奴化民眾;另一方面則廣修封鎖溝、封鎖牆和碉堡等設施,平毀村莊,製造無人區,以防我軍深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