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瑞華,福建省清流龍津鎮城南村原黨支部書記。
湯瑞華夥同原村主任、原出納等人,貪污征地補償款9.3萬餘元;夥同他人利用職便,非法占有村集體財產1.2萬元,並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司法機關依法判處湯瑞華有期徒刑六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瑞華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湯瑞華,福建省清流龍津鎮城南村原黨支部書記。
人物事件
福建省清流龍津鎮城南村原黨支部書記湯瑞華夥同原村主任曹紅祥、原出納羅建英等人,貪污征地補償款9.3萬餘元;湯瑞華、曹紅祥利用職便,非法占有村集體財產1.2萬元,並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司法機關依法判處湯瑞華有期徒刑六年,曹紅祥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羅建英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