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先勝(安徽省無為縣襄安鎮原工會主席)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湯先勝,曾任安徽省無為縣襄安鎮工會主席。

2019年4月16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6月28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先勝
  • 職業:安徽省無為縣襄安鎮原工會主席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無為縣襄安鎮工會主席。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4月16日,安徽省無為縣襄安鎮工會主席湯先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6月28日,經蕪湖市監委、中共無為縣委批准,中共無為縣紀委、無為縣監委對無為縣襄安鎮原工會主席湯先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湯先勝違反政治紀律,多次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工作紀律,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力,給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套取項目工程款並非法占有,涉嫌貪污違法;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利,涉嫌受賄犯罪。
湯先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頂風違紀,貪圖享樂,腐化墮落;為政不廉,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分管工作上不擔當、不作為、徇私情;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無為縣紀委常委會、無為縣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無為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湯先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